「諸葛亮自貶三級」是哪三級?
「馬謖拒諫失街亭」、「孔明揮淚斬馬謖」,是三國故事中令人扼腕歎息的一出悲劇。大家對此討論的很多,本人不才,也湊湊熱鬧。
劉備在白帝城托孤時曾囑咐諸葛亮:「馬謖言過其實,不可大用。君宜察之。」但是,「旁觀者清,當局者迷」的古訓在謹慎的諸葛亮身上應驗了。由於馬謖確實是智謀之士,曾向諸葛亮提出了不少良策,二人非常交好,馬謖甚至以諸葛亮為「父」而事之。因此,諸葛亮對劉備的囑托不以為然,一直認為馬謖是「當世之英才」,對他仍然非常器重,經常和他通宵達旦地討論軍國大事,使得睿智的諸葛亮被馬謖誇誇而談的謀略和理論蒙蔽了明亮的「慧眼」,沒有「透視」出馬謖「言過其實」的另一面。
兵出祁山時,在關鍵時刻,諸葛亮犯了一個根本性的錯誤——面對馬謖的主動請戰,聽信了馬謖輕敵的豪言壯語和所謂的「軍令狀」,就沒有安排其他久經戰陣的宿將為先鋒,而是任命馬謖為先鋒官。儘管選派了「平生謹慎」的上將王平擔任助手,但是熟讀兵書、頗知兵法的馬謖卻堅持以違背實際情況的理論為指導思想,作出了錯誤的戰鬥部署,還拒絕王平的正確建議,最終導致了街亭失守的敗局。
智者千慮,仍有一失。即使是諸葛亮這樣用人謹慎的大智之人,也會受到感情親疏的左右,也會犯下用人失當的錯誤。
二
當馬謖兵敗的消息傳到大本營後,諸葛亮頓足長歎:「大事去矣!此吾之過也!」後來,又對有功之將趙雲說:「是我不知愚賢,以致如此……」自責之情,溢於言表。
咱們儘管不清楚諸葛亮當時經歷了如何激烈的思想鬥爭,但是有一點是明確的,諸葛亮深知:紀律就是制勝的法寶,法不容情,必須堅持原則,公正處理,明正軍律,表現出了為興復漢室而執法如山、賞罰分明的堅定立場。
其實,更能彰顯諸葛亮人格魅力的是,他並沒有把馬謖當作「替罪羊」一殺掉之,就一推六二五,把自己洗脫得乾乾淨淨,而是進行了一番深刻的自我批評,自己勇於承擔了兵敗的責任。
諸葛亮在上奏後主的表章中作了坦誠的自我剖析和檢討:我以弱才,幸得君主的信任,得以統帥三軍。由於我治軍法度不嚴,做事不夠謹慎,以致出現了街亭失守的敗局。這個責任,在於我知人不夠,用人不當,因此我情願自降三級,以督察我的過錯。」。諸葛亮旗幟鮮明地把「用人失當」的「帽子」戴在了自己頭上,樹立了良好的人格形象,贏得了朝廷上下的感動和倍加敬佩。
在馬謖受刑時,諸葛亮的心情錯綜複雜,先帝的話也在耳邊反覆迴響,要不然他不會熱淚盈眶,大哭不已,這其中固然有對馬謖的依依不捨和不勝惋惜,恐怕更多的還是對自己用人失當的深深自責和無限痛心,愧對了先帝的遺言,可惜悔之晚矣。
三
歷史的車輪滾滾向前,大大小小類似錯用馬謖的歷史悲劇也在不斷地上演,但是真能像諸葛亮那樣嚴肅而公正處理的卻不多見。由此可以看出,諸葛亮敢拍胸脯,勇於自責,退而補過,不僅在「刑不上大夫」的封建時代堪稱典範,就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今日也是光芒四射。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正如一位名人所說的:「除了廟裡的泥胎不犯錯誤,活著的人哪個十全十美?」特別是當權者,掌握著或大或小的權力,權力就是責任,權力愈大,責任越大。如果犯了錯誤之後,就一味地怨天尤人,對應承擔的責任上推下卸,而自己卻不好好地反省,不作深入的自我批評,那就是錯上加錯了。有些當權者就是在這個問題上陷入了誤區。
比如,由於當事人失職而出了問題,對當事人進行處罰是必要的,也是必須的。作為當權者呢,也應該難辭其咎,應主動承擔有關的領導責任,這是當權者的本分,也是應有的覺悟和境界。但是少數當權者卻並非如此,不是勇於承擔責任,不是認真吸取教訓,不是積極改正失誤,而是煞費苦心地在如何推脫責任上下功夫——有的用「捂」功,千方百計地捂著蓋著,企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實在遮掩不住了,便啟動縱橫交錯的「關係網」,讓直接責任人逃脫應有的處罰,自己也就相安無事;有的用「推」功,玩弄「丟車保帥」的把戲,把一切責任都推給直接責任人,誰讓他出錯呢,全都擔著吧,自己則若無其事;還有的用「輕」功,稍微放下點架子,避重就輕,象徵性地來一句「我也有一定責任」,再來點「蜻蜓點水」式的「自我批評」,至於其它的具體責任,那就不關我的事了。等等,不一而足。這些既不照章辦事,更不引咎自責的做法,與諸葛亮一比,可是大相逕庭了。
再如,在處理事故的過程中,一些同志為了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不怕苦累,不怕險難,不怕死傷,有的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對於某些眼光「敏銳」、思路「開闊」的當權者來說,在面對需要承擔的責任時,這些英雄行為就成了可以利用的「救命稻草」,就耍起了另類「聰明」,玩起了「曲線糾錯」的伎倆——他們不是從自身查找原因,引咎自責,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而是圍繞這些英雄行為大做文章,運用一切輿論工具大張旗鼓地宣傳這些英雄行為,以此來轉移人們的視線和關注點,掩蓋自身的過失。他們把本來可以避免的事故說成是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是「天災」而不是「人禍」,把這些英雄行為說成是領導精心培養教育的結果,是「教育數年,展示一時」。文過飾非一番後,壞事在他們的嘴裡和宣傳工具下搖身一變成了「好事」,事故責任也就相對地「輕描淡寫」了。這樣的手段確實是「高」——「高」得離譜,「高」得邪乎,不但掩蓋了矛盾,吸取不了血的教訓,而且敗壞了風氣,造成了惡劣影響。
確實,自責是需要勇氣的。有些問題的發生,不能排除其中有客觀因素的影響,但究其根本原因還是主觀因素造成的。為什麼有的當權者就沒有認錯擔責的勇氣呢?深入探究,恐怕是心中有「四怕」:一是怕被追查責任,丟了「烏紗帽」;二是怕被別人抓著把柄,引火上身;三是怕因此丟了面子,令自己難堪;四是怕不能被別人理解,扣上「就他能出風頭」的「大帽子」。當然,可能還有其他原因。在這樣忐忑不安的複雜心理的驅使下,也就不願意、也不敢承擔責任了,甚至把錯誤和過失推到別人身上,發展到——諱疾忌醫了。
其實,自責就是嚴格的自律。敢不敢承擔責任、能不能承擔責任,也從側面反映了一個當權者是否具有嚴以律己的品質。一個連自己的錯誤都不敢承認的當權者,人們又怎麼能從他身上找到嚴以律己的勇氣呢?而一個缺乏嚴以律己精神的當權者,人們又怎麼能相信他能正確地對待別人、對待錯誤呢?只有那些心胸坦蕩、襟懷坦白的當權者,才能正視自己的錯誤,才能敢於承擔責任。他們知道,承擔責任,就是為了反省,為了改過,為了以後的進取,這是一個教育人、感染人的過程,也是一個團結人、增強團隊凝聚力和戰鬥力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