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元208年,曹操親自率領五十萬大軍南下,以討伐劉表為名,其本質卻是為了謀取劉備的荊州。當收到這樣的消息,劉備立馬捲起鋪蓋準備逃走,不過他臨行前做了一個重要的決定,那就是裹挾十萬百姓共同撤退。在關乎存亡的緊急時刻,再攜帶龐大百姓隊伍,必定會降低行軍速度。那麼問題就來了,為何劉備仍然做出這樣決定呢?真的是因為愛民如子?
眾所周知,在羅貫中筆下的《三國演義》,頗有幾分貶曹捧劉的嫌疑。這不,在描述荊州撤退之時,劉備便說了一句話:「曉諭居民:『無問老幼男女,願從者,即於今日皆跟我往樊城暫避,不可自誤。」。簡簡單單的一句話,既收買了人心,又完美詮釋出劉備的仁德愛民。不過劉備此舉並非婦人之仁,其中蘊含著諸多的道理。
其一,曹操擁有五十萬大軍,即使劉備並不攜帶百姓,也肯定是打不過的。不過劉備很機智,他料定以曹操軍隊速度,必定是無法趕超他的。你看史料記載:曹公將精騎五千急追之,一日一夜行三百餘里,及於當陽長阪。按照這樣的速度,仍然還是沒有追上劉備的軍隊。正因為如此,早有預料的劉備才可以大義凜然的說:「今人歸吾,吾何忍棄去?」。
其二,在古代冷兵器時代,作戰都是人肉搏擊,這時國家的人口數量,就直接決定了戰爭的勝利與否。劉備深諳其道理,便堅決要攜帶這十萬百姓,為日後作戰提供充足的人員供給。
其三,也是最為關鍵的一點,那便是利用這十萬百姓守城。劉備雖然棄城而逃,但必定要去往新的城池,那時沒有鄉紳土豪的支持,亦或是沒有百姓支持,那麼誰更會為他忠心守城呢?也就這十萬百姓了吧!畢竟他們既然都跟隨劉備至此,本身都沒有更多的選擇了。
從這三個方面,可以看出劉備素有仁德之名,但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不要危害自身的利益。對此,各位看官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