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魏作為三國政權之一,國家人口眾多,地域廣大。為了更好地治理國家,魏國自然有自己的一套政治制度。但曹丕的制度設立卻為日後留下隱患,使之無力抵抗司馬氏奪權。下面三國網小編就為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曹丕登基後堅持大權獨攬,設立中書省,其官員改由士人充任,原由尚書郎擔任的詔令文書起草之責轉由中書省官員擔任,機要之權漸移於中書省。同時,限制宦官、外戚權力,頒令「其宦人為官者不得過諸署令」、「群臣不得奏事太后,後族之家不得當輔政之任,又不得橫受茅土之爵」,保證了魏始終沒有因為宦官、外戚干政造成政治危機。削奪藩王權力。
曹魏藩王的封地時常變更,沒有治權和兵權,舉動受到嚴格監視,形同囹圄。這個政策雖然吸取了漢朝諸侯國作亂的教訓,卻留下隱患,導致宗親勢單力薄,日後無力阻止外臣奪權。
文官制度
在官員的任用上,從曹操起,實行「唯才是舉」的原則。為了更多的招攬人才,魏文帝在稱帝前,建立了九品官人法,其做法是:郡設小中正,州設大中正,小中正采擇輿論,按人才優劣定品第高下,上報大中正;大中正核實後上報司徒;司徒再加審核然後交尚書選用。還規定,郡人口十萬以上,歲察一人,特別優異的不受戶口限制。這種制度在開始實行的時候,重視輿論,不拘爵位,「論人才優劣非謂世族高卑」,比起東漢末年外戚或宦官操縱仕途與單純以封建道德為標準的「舉孝廉」,無疑是一個進步。
魏文帝在黃初五年(224年)立太學,設立春秋谷梁博士,提高了官員的素質保證。
魏明帝時,採納代理司徒董昭的建議,立郎吏課試法:「郎吏學通一經,才任牧民;博士課試,擢其高第者亟用;其浮華不務道本者,罷退之。」魏明帝又詔令散騎常侍劉劭作都官考課法七十二條,交百官議,議舊不決,未能實行。
魏宗室封爵分王、公、侯、伯、子、男(以上皆稱國)、縣侯、鄉侯、亭侯、關內侯十等,皇后以下的嬪妃,分貴嬪、夫人、淑妃、昭儀、昭華、修容、修儀、婕妤、容華、美人、良人等爵號;又置列侯、關內侯、名號侯(十八級)、關中侯(十七級)、關外侯(十六級)、五大夫(十五級)共六等爵以賞軍功,關內侯以下皆不食租,謂之虛封。文武官吏的級別分為九品,俸祿發給粟米,以石計算。
地方制度
曹魏大致繼承東漢的疆域及政區制度,為州、郡、縣三級制。州設刺史或州牧。郡設太守。縣大者置令,小者置長。
郡制方面:曹魏河南郡治洛陽,為京師所在,稱司州。曹魏又設王國,置相,與郡同等;縣制方面:曹魏有公國、侯國、伯國、子國、男國之封。
在經濟上,曹丕繼續發展屯田制,施行谷帛易市,穩定社會秩序,除禁令,輕關稅,禁止私仇,廣議輕刑,與民休養,使北方地區重現安定繁榮局面。並提倡節儉、薄葬,下詔禁止厚葬、淫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