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割發代首」的故事千古流傳,歷來都認為,曹操作為軍隊統帥、權高位重的丞相,在自己的坐騎因受驚而踐踏了農田里的麥子後,以身作則,勇於承擔責任,割發代首,這是守規則、講誠信的表現。正因為曹操的嚴於律己、以身作則,他的部下才樂於拚命,最後曹操才成就了自己的霸業。
應該說,曹操「割發代首」,在他那個時代,還是有一定的先進性的。曹操在行軍打仗的時候,還能考慮到老百姓的生計,盡心維護莊稼,已然超出當時的軍閥一大截了。曹操下令「只要有踐踏麥田的,就斬首示眾」之後,經過麥田的官兵,都下馬用手扶著麥稈,小心地蹚過麥田。老百姓看見了,沒有不歡喜稱頌的,望著曹操大軍的背影跪在地上拜謝。百姓的利益沒有受到損害,曹操需要的政治影響,也達到了。
再說,曹操馬踏麥田,是因為坐騎受驚,不是主觀故意。按說,這樣的無意過失,原本就不該斬首。無奈曹操有言在先,「只要有踐踏麥田的,就斬首示眾」,這就把曹操置於尷尬之境了。曹操必須做出姿態,於是他立即叫來隨行的官員,要他治自己的罪。官員說:「怎麼能給丞相治罪?」這是一句大實話,他不能,也不敢。在當時的政治環境下,「刑不上大夫」那可是通識。曹操正因為深諳這一點,所以才敢進一步把姿態做足。他說:「我親口說的話,我自己都不遵守,還有誰會心甘情願地遵守呢?一個不守信用的人,怎麼能統領成千上萬的士兵呢?」隨即抽出腰間的佩劍,想要自刎。估計曹操拔劍,用的是慢動作,眾人的反應卻是迅雷不及掩耳,連忙死死攔住。應該說,曹操能夠認識到自己說的話自己要帶頭遵守,覺悟已經很高了。劇情發展到這個時候,需要一個人出來配合。於是,曹操的謀臣郭嘉出場。
郭嘉是大知識分子,飽讀詩書。郭嘉走上前,款款言道:「古書《春秋》上說,法不加於尊。丞相統領大軍,重任在身,怎麼能自殺呢?」郭嘉保曹操的理由有兩個層面,一、「刑不上大夫」、「法不加於尊」,從古到今都是這樣,丞相你也休想例外,而且這是典籍記載的,這叫於法有據;二、丞相重任在身,你領導的革命事業還沒完成,你絕不能半途撂挑子,這叫合情合理。曹操其實就是在等這個台階,既然郭嘉幫他砌好了,那就下吧。於是,在裝作內心痛苦掙扎了好一陣子之後,曹操緩緩說道:「既然古書《春秋》上有『法不加於尊』的說法,我又肩負著天子交給我的重要任務,那就暫且免去一死。但是我不能說話不算話,我犯了錯誤也應該受罰。」說完,曹操用劍斬斷了自己的一把頭髮,扔在地上,說:「那麼,我就割掉頭髮代替我的頭吧。」曹操又派人傳令三軍:「丞相踐踏麥田,本該斬首示眾,現在割掉頭髮代替。」要知道,那時候的人認為,「身體髮膚受之父母」,隨便割掉頭髮是大逆不道的事情,是不孝的表現。更何況是丞相的頭髮!因此,在當時的人看來,曹操當眾割頭髮和割掉腦袋簡直就沒什麼區別了。因此都很知足,很佩服,都更加守紀了。
其實,頭髮是頭髮,腦袋是腦袋。頭髮割掉了還會再生,腦袋割掉了,只能剩下碗大個疤。不知道當時的士兵中,有沒有人這麼想過:既然丞相可以割發代首,那我們也可以割發代首的呀。如果都割發代首的話,恐怕老百姓的麥子都被踩光了也沒什麼事,就只見一片狼藉的田野裡,到處是烏青烏青的髮絲。當然,那時候的人,「覺悟」還沒今天高,所以這樣滑稽的一幕,也就沒有出現。
不過,如果從更完美的角度來要求,郭嘉找的理由,其實是可以換得更「合理」一些的:踏壞麥子的,不是丞相,而是丞相的馬,因此該受懲罰的,應是丞相的坐騎。考慮到丞相的馬跟隨丞相南征北戰,戰功赫赫,和丞相一樣,也是尊者,就割掉它的半根尾巴以示懲戒吧。相信士兵們聽了,一樣會山呼萬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