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炎為啥立傻兒為太子?泰始三年(公元267年)正月,弘農,澠池兩地出現了兩條白龍,白色,可是晉的國色。
幾天後,大晉迎來了它的太子,司馬衷。這孩子後來說出一句名言,——「何不食肉糜」?這位皮蛋瘦肉粥的推薦者,腦子不太靈光,一直到青壯年,智商都比較接近正常值的下限。
在司馬炎的眼中,這點可以忽略不計,因為,他必須立自己的長子為繼承人,因為他始終沒有忘記,自己的位置,是經過一番爭議才得來的,對手,就是他親弟弟司馬攸。
話說司馬攸這些年來形象愈加光輝。未成年時,就歷任散騎常侍,步兵校尉,安撫軍營部署,恩威並施,大有風範。晉朝受禪之後,司馬攸得封齊王,總管軍事,撫內安外,百官歸心。這是他有才的一方面,這傢伙還有另一個耀眼的閃光點,德!
孝悌是德的首要準則。司馬攸在遭逢司馬師的大喪時,就好好表現過一回。當親爹司馬昭去世時,他哀痛到絕食的地步,十八九歲的青年,走路要拄拐棍,我估計這是連悲痛帶飢餓的綜合效果。不幾年後,王太后薨了,他照樣又來了一遍。
看著弟弟的舉動,司馬炎簡直像坐在高壓鍋裡。天子,為天下表率,這一點怎麼能輸給齊王呢?於是,他在自己身上恢復了古代服喪禮節。
按古代傳統,服喪儀式分五個級別,稱為「五服」。
第一等叫斬衰(cui),粗麻布,斬斷處外露,且不緝邊,以示無心裝飾。一般是臣為君,子女為父,嫡孫為祖父,父為長子,妻為夫等,服期三年。
第二等叫齊衰,粗麻布,緝邊。從三年到三個月不等。三年的,一般是父卒為母,母為長子。一年的,父在為母,夫為妻等叫杖期,男子為伯叔父母,兄弟,其他兒子,女子為娘家父母,媳婦為公婆等叫不杖期。服期五月的,為曾祖父母。三個月的,為高祖父母。
下面三等,依次叫大功,小功,緦服。喪服的布料採用細麻布,服期也依次遞減,分別是九個月,五個月和三個月,這三等的服喪對象,親緣上也越來越疏遠,就不細說了。
俗話常說「出五服」,就是關係遠到可以不按上述五服服喪了。此外,孝子還要執孝杖(俗稱哭喪棒),女子髮髻上還要系段麻繩,稱「髽衰」。
但從漢文帝起,就把這套規矩取消了。他有他的道理,因為服喪不是穿件喪服那麼簡單,還有很多規矩和禁忌,孝子必須「守制」。
如果是平民百姓,你要謝絕應酬,喝酒打牌K歌那是絕對不允許的。如果是官員,就要解除職務,在家守孝丁憂。就算你職位太重要了,朝廷「奪情」,讓你繼續干,你辦公的時候還是得穿素服,不能參加朝會,祭祀等禮儀活動。
不論是官是民,居喪期間都禁止嫁娶、飲宴等事。比如後來《唐律》規定,如果你嫁娶了,那屬於十惡不赦的大罪,你要是居喪期間沒搞好避孕工作,不小心中了獎,那得直接進班房,等孩子抓周時再出來吧。
服喪期限較短的還可以忍耐忍耐,像三年斬衰這樣的,要完全執行不放水,恐怕有點難度。從漢文帝起到曹魏,對服喪這事,都是從權處理,大家正式服三天,表達哀思,然後該幹嗎幹嗎。
司馬炎知道,這件事上,自己不能從權,但正兒八經這麼幹,顯然妨礙工作,群臣屢屢上奏要求他恢復正常生活。司馬炎作出了讓步,不過仍然堅持素服粗食了三年。
所謂粗食,不像今天咱們吃個素齋那麼簡單,那是連白米飯都不能吃的。太后去世,司馬炎也是這麼來的。當皇帝的,有時候生活也挺艱苦。
這種行為,當然不能排除司馬炎對父母的真實感情,但也是司馬炎與司馬攸競爭的一個手段。
綜合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大膽下個結論:司馬衷的太子之位是鐵打的!
如果司馬炎立其他的聰明兒子為太子,那怎麼解釋司馬昭不立更聰明更有才華的司馬攸,而立他司馬炎的事?立長不立賢,這個規矩不能變!
孩子是笨了一點,不過,人才都是學習學出來的,給安排兩個好導師,好生教育便是。之前,剛直不阿的李獈已被擢為太子太傅,此時,司馬炎又徵召犍為武陽人(四川彭山)李密為太子洗馬。人沒有征來,倒催生出一篇傳世名文《陳情表》。
司馬衷按父皇的囑咐,對自己的老師們恭敬有加(拜儀)。但這娃學習態度雖好,成績卻總不見提高。
在之後的二十多年裡,司馬炎仍然苦苦堅持,不惜和衛瓘等人翻臉,也不願改立繼承人。
這一念之私,最終毀了西晉的基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