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備打著漢室的名號建立蜀漢,其政治制度與漢代有區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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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備打著漢室的名號建立蜀漢,其政治制度與漢代有區別嗎?

蜀漢政權是劉備一手建立的,劉備是打著漢室的名號建立蜀漢,所以所有的政治制度基本沿襲漢代。諸葛亮、法正、伊籍、劉巴、李嚴五人一起制定了《蜀科》。下面三國網小編就為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行政

劉備以前後左右四大將軍安排主要將領,基本沿襲漢制。另,以尚書令輔佐軍師理政,處理日常政務,符合魏晉官制發展的規律。同時,出鎮軍事要地的制度初步成形。

蜀漢一方面接受漢末曹操霸府政治以丞相總攬朝政的現實,另方面仍然以漢制三公之一的司徒作為處理日常政務的最高輔政官員。同時設立丞相和司徒,實現了恢復傳統與尊重現實之間的平衡。司徒的決策地位遠遠遜於丞相,只能作為丞相的助手行使行政執行權。在諸葛亮擔任丞相期間,如同曹操霸府一樣,許多日後的重要官員都有過在丞相府擔任掾員的經歷。如姜維曾被諸葛亮「闢為倉曹掾,使典軍事」。

建興元年(224年),後主劉禪即位,「封諸葛亮為武鄉侯,領益州牧,政事巨無細,鹹決於亮」。另一位受劉備遺詔輔佐幼主的李嚴被任命為中都護,留鎮永安。

諸葛亮死後,劉禪不設立丞相。以費禕為尚書令和大將軍,以蔣琬為大司馬,兩人的權力相互交叉,相互牽制,但又各有側重。蔣琬以管政務為主,兼管軍事;費禕以管軍事為主,兼管政務,軍政及內政大權不再同一人一把抓。這種新的政治格局安排,意味著劉禪決不允許再次出現事無鉅細,皆決於丞相一人,而自己則大權旁落的尷尬局面。蔣琬死後,劉禪更進一步「自攝國事」。任官封爵,人事任免,出兵征討,都要劉禪同意,劉禪總統一切,直接掌管蜀漢政權達19年之久。

禮制

劉備對劉表、劉璋的大赦制度作了批判,而諸葛亮也指出了劉璋治理益州弊政的原因。他認為,劉璋實施的所謂德政,是以小恩小惠拉攏人,喲美好高位尊寵臣下,僭越法度,積重難返,而樹立法律的威嚴,法律施行則會感恩,並以爵位管轄百姓,爵位增加則知道榮耀,榮譽和恩典共同施用,上下便進退有度,這才是治理國家的關鍵。不但包含了法家認為法治優於德治的觀念,也體現了法家理論建立的基礎性惡論。

劉備諸葛亮治國是禮法並施,威、德並行,強調「訓章明法」、「勸善黜惡」,亦即以法為體,著重公平客觀原則;以德為用,著重教化為本。以商鞅之法,卻不迷信其權威主義,取其理法,結合儒家教化,把行法與教化合而為一。經過這樣的「法治革新」運動,蜀漢政權的工作效率明顯提高,吏治也逐漸清明。而蜀漢後期,執政者費禕 多次施行大赦,大司農孟光引諸葛亮、劉備故事對費禕進行了強烈的斥責。

法律

蜀漢的法律是《蜀科》,劉備初入川時,百廢待興,乃命當時對典制、舊法熟悉者許慈、胡潛、孟光、來敏典掌舊文、草創制度。在平定益州之後,便著手制定典律,據《三國誌》記載,參與蜀科的制定一共有五人,分別是諸葛亮、法正、伊籍、劉巴、李嚴。蜀科的具體內容已經丟失,但是據《諸葛亮傳》記載,蜀漢雖然執法嚴峻,但公正公平,百姓無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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