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今年以來,貴州、海南、安徽、陝西等10餘省區市的部分地區,將官員個人事項報告制級別下降到科級。申報事項也大幅細化,瞞報誤報的後果更加嚴重,將可能被停止晉陞,甚至免職,被稱為史上最嚴官員財產申報。
一般認為,官員財產申報起源於兩百多年前的瑞典。古代中國也沒有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朝廷也掌握不了官員的財產狀況。除非官員被抄家或者死之後家貧無力安葬,朝廷才會知道哪位官員貪腐,哪位官員清貧,而且史料中的記載多為如和珅一般的特大貪官抄家物資的記錄,很少有其他官員的財產記載。
但凡事總有例外,比如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的蜀漢丞相諸葛亮。
據《三國誌‧諸葛亮傳》記載,建興十二年(公元234年),諸葛亮領兵十萬,開始第五次北伐。臨行前,諸葛亮給後主劉禪寫了一份奏章,在其中講明了自己的家庭財產。
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頃,子弟衣食,自有餘饒。至於臣在外任,無別調度,隨身衣食,悉仰於官,不別治生,以長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內有餘帛,外有贏財,以負陛下。
從這份申報資料上看,諸葛亮主要財產有栽種的800棵桑樹,15頃(約千畝)地,其他財產寥寥無幾。不過一千畝地,對今天的人來說,看起來似乎很大。但對於一個掌握著蜀漢軍政大權,又功勳卓著的丞相來說,這點地算不算多?
據《晉書‧食貨志》記載,西晉時期官員佔有田地有著嚴格的規定:第一品佔五十頃,第二品四十五頃,第三品四十頃……第八品十五頃。諸葛亮雖是官居一品的丞相,位極人臣,但田產卻只有八品小吏相當,可以說是相當廉潔。
由此來看,諸葛亮的家產來源正當合法,沒有搜刮民脂民膏,還把自己的生活水平降低到普通官吏的水平上。他的節儉自律、甘於淡泊的風範令人欽佩。靠這些薄田桑樹,家人勤懇耕種紡織,也足夠滿足子女溫飽衣食了。而他在外征戰期間,隨身衣食都靠俸祿開支。諸葛亮認為,家有桑田,自己又有俸祿,靠這兩項就夠養家,自己就能為國家鞠躬盡瘁。
非淡泊無以明志,非寧靜無致遠。諸葛亮心懷大志,公而忘私,追求完善的人格,強調內心的寧靜,不累於物,淡泊於財。諸葛亮死後,「及卒,如其所言。」
諸葛亮這樣公示自己的財產,在三國時代卻得不到普及,連費禕、董允等受到諸葛亮褒獎過的人都沒有一人為諸葛亮公示財產的行為標榜。其他朝代也推廣不了。在古代社會,官員大部分是封建利益的獲得者,阻力重重,很難施行。諸葛亮這種主動申報家產的行為,在當時看來,的確是非常「超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