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備所「借」荊州真正歸屬權是誰的?孫劉兩家的兩份合同洩露了真相
歷來人們都有這樣一種看法,認為劉備借了荊州不還,理在東吳一方。以至於後來荊州被襲,關羽被擒是劉備一方遭了現世報,不值得同情。然而事實果真如此嗎?
事實上,荊州並非東吳之地!
根據《後漢書。郡國志》裡所記載,荊州與司隸、豫、冀、兗、徐、青、揚、益、涼、並、幽、交州,構成了東漢時期的漢朝全國版圖。因此嚴格意義上的荊州,其所有權顯然只能歸東漢皇帝一人所有。即使從狹義的角度出發,漢制一州的最高長官名為州牧或是州刺史。州牧的秩位高於刺史,職權則與之相同,都是負責監察郡國守相及地方豪強。
東漢末年漢獻帝劉協初立之時,當時的荊州刺史是王睿,其後是劉表。劉表歿,其子劉琦尚在漢夏郡,及赤壁破曹之後,劉備表琦為荊州刺史。及至劉琦亡,當荊州牧的是劉備,可不是孫權,「群下推劉備為荊州牧,治公安」(《先主傳》)。而在赤壁之戰後,荊州真正意思上被孫吳自己所佔有過的,又僅限於南郡江陵一地。因此無論是從名義上講,還是從實際情況出發,說孫吳擁有對荊州的所有權這種論點是根本站不住腳的!
既然荊州根本就不是孫吳集團的,那又何之謂「借」呢?
其實清人趙翼早已就「借荊州」問題進行過辯駁。由其所著的《甘二史札記》卷7《借荊州之非》中記載道:「且是時(即赤壁之戰時)劉表之長子琦尚在江夏,破曹後,備即表琦為荊州刺史,權未嘗有異詞,以荊州本琦地也。時又南征四郡,武陵、長沙、桂陽、零陵皆降。琦死,群下推備為荊州牧。備即遣亮督零陵、桂陽、長沙三郡,收其租賦,以供軍實,又以關羽為襄陽太過、蕩寇將軍,駐江北。張飛為宜都太守,征虜將軍,在南郡。趙雲為偏將軍,領桂陽太守。遣將分駐,惟備所指揮,初不關白孫氏,以本非權地,故備不必白權,權亦不來阻備也。迨其後三分之勢已定,吳人追思赤壁之役,實藉吳兵力,遂謂荊州應為吳有,而備據之,始有借荊州之說。抑思合力拒曹時,備固有資於權,權不亦有資於備乎?權是時但自救危亡,豈早有取荊州之志乎?羽之對魯肅曰:『烏林之役,左將軍寢不脫介,戮力破曹,豈得徒勞無一塊土!』此不易之論也。
其後吳蜀爭三郡,旋即議和,以湘水為界,分長沙、江夏、桂陽屬吳,南郡、零陵、武陵屬蜀,最為平允。而吳君臣伺羽之北伐,襲荊州而有之,反捏一借荊州之說,以見其取所應得。此則吳君臣之狡詞詭說,而借荊州之名遂流傳至今,並為一談,牢不可破,轉似其曲在蜀者,此耳食之論也。」
趙翼就「借荊州」的問題其實已經講得相當清楚了,俺不過就此基礎上,略作補充和展開。
赤壁之戰前夕,曹操率軍南下,兵不血刃地拿下荊州,劉備出奔夏口。諸葛亮渡江與孫權談判,目的能令東吳與劉備合作共抗曹操。但這種的合作關係並非是建立在劉備集團附庸於孫吳集團的不平等關係之上,而是以曹、孫、劉三方鼎足之勢為先決條件,即要求孫權承認劉備是荊州的主人,打敗曹操後,荊州歸劉備。
「今將軍誠能命猛將統兵數萬,與豫州協規同力,破操軍必矣。操軍破,必北還,如此則荊、吳之勢強,鼎足之形成矣。成敗之機,在於今日。」(《諸葛亮傳》)這裡的「荊、吳」顯然分別指的是劉備和孫權。而這此之前諸葛亮所說的「豫州軍雖敗於長阪,今戰士還者及關羽水軍精甲萬人,劉琦合江夏戰士亦不下萬人。」則既是在介紹本集團的實力,也是要求平等聯合的資本。因此,孫劉聯合併不是那種簡單的政治依附。
赤壁一戰,曹軍大敗,被迫北歸。而孫劉聯軍則三路出擊:周瑜、程普部挾獲勝之餘威,與劉備一部西進江陵;孫權自擁大軍東向合肥;張昭部攻九江之當塗。三路軍中,除了西線周瑜軍經過長達一年的消耗戰而取勝外,其餘兩路軍均無功而返。如果按照赤壁戰前的約定,江陵屬荊州之南郡,本當歸劉備所用。可孫吳方有這麼做嗎?當然世上沒有白吃的午餐,劉備可不會指望孫權真的大發善心,所謂「求人不如求已」。劉備利用周瑜率軍與曹仁爭南郡之機,毅然做出決定,放棄江夏,全力向荊南挺進!等有了自己的地盤,站穩腳跟後再徐圖發展,充分體現了避實擊虛的戰略方針。
劉備是個老謀深算的政治家,他深知政治攻勢的重要性。因此在向荊南進軍之前,首先上表漢帝立劉琦為荊州刺史。自從劉表過世後,荊州刺史一直懸而未置(劉表次子劉琮被曹操封為青州刺史)。劉琦是劉表長子,子承父業,天經地意。而且劉表病重之時曾對劉備說過「我兒不才,而諸將並零落,我死之後,卿便攝荊州」的話(《先主傳》注引《魏書》),而劉備當時也答應將盡力輔佐其子。劉備擁立劉琦的好處有二:其一自己可以恪守諾言,不失信於人;其二則可以使自己在荊州取得合法地位,名正言順地參與到荊州政務中去(其中倒也與曹操的挾天子以令諸侯有幾分相似)。
因此從形式上講,劉琦是荊州新主,劉備則充當了這位新主人意志的具體執行者和體現者。以荊州主人的身份收回本州土地,名正言順且師出有名。因此劉琦劉備率軍南下時,幾乎沒有受到任何阻力,武陵太守金旋、長沙太守韓玄、桂陽太守趙范、零陵太守劉度皆降,廬江雷緒又率部曲數萬口歸降。劉備的實力得到了顯著的擴張。
之後,「琦病死,群下推先主為荊州牧。」一個「推」字就充分表達了劉備、諸葛亮利用劉琦的巧妙。劉備是劉表集團成員,也是劉表死前的托孤重臣,劉琦是名義上的漢帝所立的荊州刺史。如今劉琦已死,劉備接任荊州刺史便成了順理成章之事,既不用上表朝廷,又不用孫權任命,這本身就屬於荊州的內部事務,孫權方根本無權過問此事。因此孫權讓劉備領荊州牧,是對事實的一種無可奈何的承認。《吳主傳》中記載:「劉備表孫權行車騎將軍,領徐州牧,備領荊州牧,屯公安。」劉備承認孫權徐州刺史的地位,以換取孫權對劉備是荊州刺史的承認。因此,劉備擁有荊州是完全經過孫權方認可的,是完全合情合理的。用現在的話來講,等於孫劉兩方已經簽訂了一份「雙邊合同」。而這份「合同」的戰略意圖也相當明顯,荊州歸劉備所有,徐州歸孫權。北上抗曹,孫權的方向應是東線徐州,而荊州方向則交由劉備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