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群出身名門,幼負才名,後與孔融相交,孔融素來高才倨傲,對陳群卻極為敬重。孔融何等樣人,由此可知陳群德才兼備(當然,絕對不是彌衡那一路,汗)。正史還有頗多事例,如後來皇女曹淑(?應該是吧)死去,皇帝異常哀痛,喪儀過奢不合禮制,他便上書勸諫,由此可見是正直敢言,極重禮法。其後他制定的九品中正制,也可見他對禮法的重視。另外,其父陳紀任大鴻臚時,曾議司法典刑之事,陳群也深通於此,從後來阻諫曹公恢復肉刑可見一斑。
在三國前期,劉備一直如喪家之犬,奔走於四方諸侯,雖有匡扶漢室的決心,卻沒有與之相稱的實力。究其原因,人們普遍認為是因為他身邊少了一位經天緯地的頂級謀士參謀。在新野得到徐庶後,劉備相見恨晚,後來又不辭辛勞請諸葛亮出山,都體現了劉備對謀士參謀的器重。但是早在劉備做豫州刺史的時候,他就曾得到過一位不世出的奇才。
陳群,字長文,穎川許昌人。他出身名門,祖父任東漢太丘長,父親任大鴻臚。他創立的九品中正制是科舉制之前最重要的選官制度。劉備為豫州刺史時,陳群為別駕。當時徐州刺史陶謙病重,將徐州讓予劉備,當時陳群就勸阻他不要接受。因為劉備的實力還很弱,現在生存在群雄的夾縫中,一旦接過徐州,就會與當時實力非常強大的袁術正面交鋒,而後方的呂布也蠢蠢欲動,不會讓他獨吞這塊肥肉。這樣一來劉備就會成為眾矢之的,腹背受敵。
但是劉備建功立業的心情非常迫切,沒有接受陳群的建議。果然劉備陷入了與袁術的爭戰,呂布趁機襲取下邳,又與袁術兵合一處。劉備兵敗,這才痛悔沒有聽從陳群的勸告。陳群自感未遇明主,心灰意冷之下離開了劉備,隨父親居於徐州避難。
公元198年,曹操入主徐州,看中了陳群,並任其為司空西曹掾屬,後又轉任參丞相軍事。公元213年,曹操封魏公,陳群為魏國的御史中丞。當時天下大亂,犯罪行為日益頻繁,陳群的父親等人主張恢復肉刑。曹操也有恢復肉刑的打算。他對陳群說:「昔日陳鴻臚(陳群之父陳紀,曾任大鴻臚)以為死刑有可加於仁恩的用途,正是在說這方面的事。你可以給我講講你父親的理論嗎?」陳群說道:「我的父親認為漢代廢除肉刑而增加笞刑,這本來是出於仁心惻隱,結果卻使更多的人受刑而死,這就是所謂的名輕實重。表面上看起來廢除了殘酷的肉刑,但人民卻由於不畏懼犯罪而輕易犯罪,結果反而死的人更多了。罪名輕,人就容易犯法,實際處罰很重則傷害了百姓。如今以笞死之法去代替所有不殺生之刑罰,這是憐惜人的肢體而輕視人的性命啊!」鍾繇也對陳群的說法表示贊同,而王朗及其他大臣則多認為不可恢復肉刑。曹操雖然認同陳群之言,但因為軍事未罷的緣故,所以先擱置這一政議。
三國時期,魏、蜀、政權均各自立法,其中最有影響、最具代表性的律是《魏律》。魏明帝太和三年(公元229年),鑒於漢代律例煩亂,命陳群、劉劭等人制定新的律法。陳群等在漢《九章律》的基礎上增加九篇,制定《魏律》十八篇,由於它是對漢律的改革,故當時稱為《新律》;為了同北朝的魏律相區別,通常稱作《曹魏律》。
秦漢早期法律的突出特點是繁多龐雜。《魏律》在繼承的基礎上,對秦漢法律進行了較大改革。體例上,將《法經》中「具律」改為刑名,置於律首。「具律」是《法經》的總則和序列,即總論性的律文。「具律」在漢《九章律》中處於中間的位置,說明漢代並不將其視為具有總則性質的篇目,與後來的《刑名》比較,缺少高度的概括性和抽像性。《魏律》把其位置由原來的中間提到律首的位置,突出其重要性,這開歷代法典首列名例篇的先例。
《魏律》十八篇篇名分別是:刑名、盜律、劫略、賊律、詐律、毀亡、告劾、系訊、斷獄、請賕、興擅、乏留、驚事、償贓、戶律、捕律、雜律、免坐。魏律新增篇目,是因為注意到此前法律的缺陷,「篇少則文荒,文荒則事寡,事寡則罪露」,因此「今制《新律》,宜都總事類,多其篇條」。將漢律中不同篇目中內容相近的法律條文重新整合,另立新目。通過這種方式,《魏律》與漢律比較,在篇目和內容上做到名實相符,解決了兩漢法律名實不相一致的混亂現象。《魏律》還將維護官僚貴族特權的「八議」制度正式列入法典,取消了漢律中的宮刑,縮小族刑連坐範圍將法定刑分為死、髡、完、作、贖、罰金、雜抵罪七種。
青龍三年(公元235年),皇帝征發百姓營建宮室,百姓因而錯失農耕時機。陳群上疏奏說:「大禹繼承了唐、虞的盛世,卻仍然不看重修建宮室,厭惡豪華的衣服,何況當今自漢靈帝死後,天下大亂,老百姓所剩不多,比起漢文帝、漢景帝時,現在戶口超不過那時的一個大郡。再加上邊境戰事頻繁,將士勞苦,如果再遇到旱澇災害,國家的憂患可就深重了。況且吳國、蜀國尚未消失,國家還很不安定,陛下應該趁他們還沒有興師進攻,加緊訓練軍隊,鼓勵農耕,做好準備,嚴陣以待。現在陛下捨棄這些當務之急,反而先建宮室,臣恐怕老百姓會日漸困乏,將來拿什麼來抵抗敵兵呢?當初劉備從成都來到白水,驛站內建造了許多接待來往過客的房舍,徵用耗費了不少勞役,太祖就認為他在勞民。如今,中原地區像這樣耗費勞力,正是吳國和蜀國所希望的,這可是關係到國家安危的大事,希望陛下能好好考慮這件事。」魏明帝曹叡答道:「滅吳蜀與建宮室,也可以一起進行,一起完成。滅吳蜀後,罷兵守城,怎麼可以再徵用勞役呢?你是司空,和當年建未央宮的蕭何一樣,自然有建造宮室的職責呀。」陳群又說:「從前漢高祖劉邦只和項羽爭奪天下,項羽滅亡後,宮室都被大火燒燬了,因此蕭何才修建了武庫和穀倉,這些都是急切需要的設施,可漢高祖看到這些建築造得很壯麗,仍然氣沖沖地責備蕭何不該把它們造得過分豪華。如今吳、蜀尚未平定,實在不應該大興土木。當年漢明帝想蓋德陽殿,鍾離意勸諫,就停止了修建,許多年後才又蓋成,殿成之日,他對群臣說『假如鍾離尚書在,這座殿是蓋不起來的』。其實作為皇上哪是怕一個大臣呢?實在是為天下的百姓啊!」曹叡聽了,有所頓悟,把營建宮殿的規模大大縮小了。
陳群就是這樣,從不在大庭廣眾之下講皇帝的錯誤,有問題直接上書,照顧皇帝的顏面。他前後上了幾十個奏疏,每次上奏都不跟任何人提起,並且銷毀文件的草稿,連家裡子弟都不知他上書的事。當時人都譏笑他尸位素餐,後來朝廷編撰名臣奏議,大家從宮中看到陳群進諫的奏書,無不感慨稱讚。
陳群一生歷仕曹魏三朝,是曹魏政權的股肱之臣,是曹魏文帝、明帝時期最重要的謀士參謀。陳群還是魏晉南北朝選官制度「九品中正制」的創始人,九品中正制是我國古代三大用人選官制度之一,它是曹魏政權為了拉攏士族而建立的,在一定程度上鞏固了曹魏政權。陳群處於秦漢早期律法向封建成熟律法的轉折時期,其以出眾的才華,為曹魏法律制度建設作出了卓越的貢獻,其中不乏開創性貢獻,對後世影響深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