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武帝司馬炎為什麼要立傻兒為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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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武帝司馬炎為什麼要立傻兒為太子?

泰始三年(公元267年)正月,弘農,澠池兩地出現了兩條白龍,白色,可是晉朝的國色。

幾天後,大晉迎來了它的太子,司馬衷。這孩子後來說出一句名言,——「何不食肉糜」?這位皮蛋瘦肉粥的推薦者,腦子不太靈光,一直到青壯年,智商都比較接近正常值的下限。

在司馬炎的眼中,這點可以忽略不計,因為,他必須立自己的長子為繼承人,因為他始終沒有忘記,自己的位置,是經過一番爭議才得來的,對手,就是他親弟弟司馬攸。

話說司馬攸這些年來形象愈加光輝。未成年時,就歷任散騎常侍,步兵校尉,安撫軍營部署,恩威並施,大有風範。晉朝受禪之後,司馬攸得封齊王,總管軍事,撫內安外,百官歸心。這是他有才的一方面,這傢伙還有另一個耀眼的閃光點,德!

孝悌是德的首要準則。司馬攸在遭逢司馬師的大喪時,就好好表現過一回。當親爹司馬昭去世時,他哀痛到絕食的地步,十八九歲的青年,走路要拄拐棍,我估計這是連悲痛帶飢餓的綜合效果。不幾年後,王太后薨了,他照樣又來了一遍。

看著弟弟的舉動,司馬炎簡直像坐在高壓鍋裡。天子,為天下表率,這一點怎麼能輸給齊王呢?於是,他在自己身上恢復了古代服喪禮節。

按古代傳統,服喪儀式分五個級別,稱為「五服」。

第一等叫斬衰(cui),粗麻布,斬斷處外露,且不緝邊,以示無心裝飾。一般是臣為君,子女為父,嫡孫為祖父,父為長子,妻為夫等,服期三年。

第二等叫齊衰,粗麻布,緝邊。從三年到三個月不等。三年的,一般是父卒為母,母為長子。一年的,父在為母,夫為妻等叫杖期,男子為伯叔父母,兄弟,其他兒子,女子為娘家父母,媳婦為公婆等叫不杖期。服期五月的,為曾祖父母。三個月的,為高祖父母。

下面三等,依次叫大功,小功,緦服。喪服的布料採用細麻布,服期也依次遞減,分別是九個月,五個月和三個月,這三等的服喪對象,親緣上也越來越疏遠,就不細說了。

俗話常說「出五服」,就是關係遠到可以不按上述五服服喪了。此外,孝子還要執孝杖(俗稱哭喪棒),女子髮髻上還要系段麻繩,稱「衰」。

但從漢文帝起,就把這套規矩取消了。他有他的道理,因為服喪不是穿件喪服那麼簡單,還有很多規矩和禁忌,孝子必須「守制」。

如果是平民百姓,你要謝絕應酬,喝酒打牌K歌那是絕對不允許的。如果是官員,就要解除職務,在家守孝丁憂。就算你職位太重要了,朝廷「奪情」,讓你繼續干,你辦公的時候還是得穿素服,不能參加朝會,祭祀等禮儀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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