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諸葛亮挑戰自己的身體極限,透支了體力的賣命工作,遺憾離世。他留下的可不僅僅是給手下安排的後事,知道自己要走了,仍然不忘自己效忠一世的主子,雖然主子離去但他仍給後主留了這麼一封奏折:「臣家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傾,子弟衣食,自有餘饒」。薄田 15頃和種了800棵桑樹的桑田在當時算不算多呢?
按照官員的品級來劃分佔田數量:一品官佔地五十頃、二品官佔地四十五頃、三品官佔地四十頃,以此類推到八品官佔地才是十五頃,而諸葛亮雖為一品官職,田產竟和八品官相當。貪官無處不在,按照三國時期貪官的能力,諸葛亮顯然歸於兩袖清風的清官。但讓人疑惑的是,一個手握軍權的軍機大臣怎可能僅有這點財產?
而在諸葛亮離世後,各份史料通通指向了以上說法是真相的事實。首先,他呈給後主劉禪的奏折是公之於眾的,顯然所言即真相,沒有一點來路不明的財產;而且,據說他的小妾有時候連換洗衣服都沒有一套,過得甚至還不如平民。
古時幾乎沒有官員主動公佈財產,他能這麼做實在是難能可貴。這也是為什麼陸游作詩獻諸葛亮——「出師一表真名世,千載誰堪伯仲間」,由此來表達對他的敬意。但畢竟衡量一個官員廉潔與否並非財產足矣,而是如何去用它。這一點諸葛亮在申報財產時特別強調了:沒有借職務之便收取賄賂,更沒有私自經營家業,家裡的余財一分一毫也不集聚。
而在諸葛亮看來,自己平時用官俸、那些薄田桑樹僅夠後代基本的溫飽了,極易滿足的心理,淡泊名利實在令人欽佩。從未有過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他就自創制度,也從側面表現了他以身作則的做人準則。人的一生,不一定腰纏萬貫是追求,秉持一個固有的原則更是終身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