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不瞭解鍾會叛亂被殺的事情,接下來跟著三國網小編一起瞭解。
在古代軍隊中,有監軍制度這樣的存在,它可以追溯到戰國時期,歷朝歷代,在軍隊中都能找到監軍的身影。
三國時期,蜀國的王平就曾經在延熙六年拜前監軍兼鎮北大將軍統轄漢中軍隊。吳國孫亮曾派馮朝為監軍使者,督徐州諸軍事。
那麼曹魏方面的監軍,又是如何的呢?
要說三國裡魏國的監軍,比較有名的可能是鄧艾鍾會伐蜀時候司馬昭給他們派的兩個監軍:丘本和衛瓘。
丘本就露了一下臉,給鄧艾出了個主意,讓他派人去招降諸葛瞻,辦法還失敗了,後來丘本就失去了記載。
衛瓘則在平定鍾會叛亂時發揮了重大作用,號令諸君討伐了鍾會,又派護軍田續夜襲綿竹,殺死鄧艾父子。
相比蜀國和吳國,曹魏的監軍制度還是比較完備的,並且延續到了後世的晉朝。
在曹魏陣營,事實上存在著兩種不同的監軍制度。
一種是從戰國時期就流傳下來的傳統監軍制度。
齊景公曾經派司馬穰苴帶兵對抗燕國,但景公又並不信任穰苴。穰苴見景公有疑慮,主動提出讓景公派其寵臣賈往監其軍。
這是戰國時期的監軍制度。
監軍制度從此流傳下來,成為軍隊的標配,如光武帝時期,「征伐四方,始權時置監軍御使,事競罷」。漢安帝時期,「遣御史中丞王宗督青州史法雄」。除了御史中丞,到了漢末,劉焉父子都曾經擔任過監軍使者,行使的也是監軍的權力。
同處三國時期,曹魏陣營也延續了這類傳統性質的監軍,根據不同名目,它又能分成二類。
一是督軍制度,也叫督軍御史。這種監軍延續的是漢朝的制度,比如嚴象就曾經以御史中丞的身份督軍討伐袁術。
《三國誌·苟或傳》:「(象)以督軍御史中丞詣揚州討袁術」。
司馬懿也曾經擔任過督軍御史,在為曹操勸進時,勸進表上司馬懿的署名就是「督軍御史中丞司馬懿」。
御史督軍的制度,一直到魏文帝黃初二年才被廢除。
《晉書》:「及魏受漢禪,以帝為尚書。頃之,轉督軍御史中丞,封安國鄉侯。黃初二年,督軍官罷,遷侍中,尚書右僕射。」
第二種是軍師監軍。軍師實際上就承擔著監軍的責任,比如辛毗、荀攸、渠義等都曾擔任過軍師監軍。
「至魏武帝又置師官四人。魏苟攸為軍師,軍國選舉及刑獄法制皆使決焉,又渠義為左軍師...凡諸軍皆置之以為常員,以節置諸宜」。
「是歲恐不能禁,乃以毗為大將軍軍師,使持節,六軍皆肅,准毗節度,莫敢犯違。」
上文提到過的衛瓘也是軍隊中軍師的角色。
這兩種監軍制度的區別也很明顯,督軍御史有軍權,可以直接帶兵;軍師監軍則起監督作用,不直接帶兵,或只有少量親兵,比如衛瓘有1000多人,襲殺鄧艾時,他就是派出田續帶著500多人趕到綿竹。
「鄧艾、鍾令之伐蜀也,瑾以本官持節監艾、會軍事,行鎮西軍司,給兵千人。」
除了以上一類監軍制度,還有另一類的監軍,這就與曹魏的都督制有關了。
講到都督制,就要講到州郡領兵,都督制就是在州郡領兵之後產生的。州郡領兵是指各州郡長官有權在地方上建立自己的直屬軍隊並擁有指揮權,州郡長官有兵了,有利有弊,利在反應迅速,兵力充沛;弊在一旦州郡長官有異心,反而容易對自己造成威脅。
於是,都督制因此產生,曹魏用宗親或者值得信任的大臣擔任都督,來節制一州或幾州的軍事。
都督本身就能節制軍事,為何還要設監軍呢,因為不是每個州都有都督,都督也並不總是那麼有空。
比如豫州都督司馬駿在景元二年上任,他的前任陳騫則是在鹹熙二年改任荊州都督,鹹熙二年是公元265年,景元二年是261年,這四年的時間裡,豫州是沒有都督的。
在這四年裡,暫代都督節制豫州軍事的就是監軍,先後有兩個,王沈和司馬亮。
王沈正是在景元二年以奮武將軍監豫州諸軍事、領豫州刺史,司馬亮又在鹹熙二年接王沈的班,監豫州諸軍事。
豫州在當時是後方,已經沒有什麼戰事,所以一段時間暫不設都督也問題不大,期間就另任命一個監軍。
還有種設監軍的情況是都督在忙別的事,沒空來履行監軍的職責。
比如司馬懿曾經在太和五年被任命為雍涼二州的都督。
太和五年,諸葛亮寇天水,天子曰:『西方有事,非君莫可付者』,乃使帝還屯長安,都督雍涼二州諸軍事」。
此後司馬懿以太尉的身份輔政,沒有時間再管雍州和涼州的軍事,於是趙儼被任命「監雍涼諸軍事」。
以上可以看到,這種監軍制度與都督制度是互相依存的,監軍是都督的下屬,或者是都督之間的過渡,這種制度一直延續到晉朝。
既然職級上低於都督,那這類監軍與地方上的軍政長官刺史之間的關係如何呢,大致也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監督各州軍事,並且兼任刺史。
這種例子是毋丘儉。他曾經假節監督豫州軍事,並且領豫州刺史,上面提到的王沈也是這樣。
《三國表·魏書·毋歷儉傳》:「遷左將軍,假節監豫州諸軍事,領豫州刺史。」
另一種是只任監軍,不兼任其他職務,比如石苞。
《晉書-石苞傳》:「乃遷(石)苞為奮武將軍假節。監青州諸軍事。
在諸葛誕淮南之叛時,石苞就率領青州軍隊,統帥兗州刺史州泰、徐州刺史胡質作為戰略預備隊。
除了諸葛誕,還有王基,也曾經出任過這種性質的監軍。
諸葛誕、王基這樣的監軍,他們的身份比較靈活,既可以兼具都督或者刺史的軍務,能統帥一州或多州軍隊,他們的等級要高於地方刺史。
這種監軍制度,實際上只是頂著個監軍名頭的都督,只是沒有都督的職位,相比之下,第一種才算是名副其實的監軍。
曹魏的監軍制度,在三國時期是比較完備的,並且直接延續到了晉朝,弄清楚這幾種監軍制度之間的區別,有助於理解之後的軍事制度,關於晉朝的監軍制度,我在下一篇文章再跟大家講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