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葛亮擇婦
關於諸葛亮的婚事,因他娶了名士黃承彥「黃頭黑膚」的醜女,而被傳為佳話。對於這件事,我認為恩格斯的「婚姻依然是階級的婚姻」,「婚姻都是由兩方的階級地位來決定的,所以它是計較利害的婚姻」一針見血地道出了其中的奧妙。作為封建地主階級政治家、軍事家的諸葛亮,自然是屬於此列。諸葛亮本是山東人,後遷居隆中。在隆中的十年,諸葛亮由一個普通的青少年成為一個識時務的俊傑。一個客居的外地人,何以立足成長為青年派的領袖?這除了諸葛亮本人的聰明才智,還有他來襄陽後建立起來的人事關係。其中與地主階級的當權派和當地豪強勢力聯婚又是一個更重要的原因。當時在劉表統治下的襄陽一帶,主要的豪強勢力有龐、蔡、黃、蒯、馬、習、楊等家,又分為在野派(龐、黃、馬、習、楊)和為劉表效力派(主要是蒯、蔡)。
諸葛亮與兩派都建立了密切的關係。一:諸葛亮的大姐姐嫁給了蒯琪,小姐姐嫁給了龐家的龐山民。於是諸葛亮和蒯、龐建立了親戚關係,而龐家的龐林娶了習家的女兒,於是又和習家連上了關係。這樣帶來了兩個好處:1、有利於他在襄陽立足,免得受欺負,還形成了一定的政治力量。2、有利於他獲得良師益友,促使他學業上進,政治發展。二:劉表的後妻和黃丞彥的妻子是同胞姐妹,諸葛亮娶了黃的女兒,劉表就成了諸葛亮的姨父。這種關係成了諸葛亮在襄陽生存進取的最大政治靠山,又是他從上層統治者那裡獲得消息的源泉,為他觀察分析形勢,瞭解天下大事提供了得天獨厚的條件。
上面說到的兩種關係中,諸葛亮迎娶黃承彥的女兒的作用無疑是最大的。這個非同尋常的「厲害關係」問題,諸葛亮不能不再三權衡。1、黃承彥是當地名士,與黃氏結婚後可以得到黃承彥多方教誨和大力支援,對他成就事業很有利。 2、黃氏是劉表後妻蔡氏、蔡瑁的外甥女。與黃氏結婚可以和統治者劉表、豪強蔡瑁建立密切的親戚關係,對自己以後的出山從政有很大的幫助。3、黃氏雖然外貌不美,可是有才華(美不美很有爭議),迎娶她可以得一賢內助,對事業大有幫助。有如此的三長一短,何樂而不為?再說在封建社會,娶三妻四妾是很正常的,妻子不美,找個美貌的妾就是了,諸葛亮後來不也納妾了嗎?如果黃氏不是和劉表、蔡氏有這樣的親戚關係,不是名士黃承彥的女兒,而是凡夫之女,就算有美貌,諸葛亮也不見得會迎娶吧?可見諸葛亮娶黃氏依然還是階級的婚姻,是由諸葛亮和黃氏的階級地位來決定的,所以它是計較利害的婚姻。在諸葛亮生活的三國年代,在地主階級內部的婚姻問題上,諸葛亮的選擇雖然有值得讚許的一面,但不應該無限制的美化他的婚姻觀。
三國時代其他的政治婚姻
恩格斯說「婚姻乃是一種政治的行為,乃是一種籍新的聯姻加強自己勢力的機會;起決定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而決不是個人的情感」。曹操的女兒、劉備等的婚事就很好地說明了這點。曹操的一個女兒嫁給了夏侯元讓的兒子,三個女兒嫁給了漢獻帝劉協,實在是太明顯了。河北之爭的時候,袁潭投降,曹操於是為兒子曹整娶了袁潭的女兒,後來袁潭想重整河山,曹操馬上把袁女退回去。劉備娶糜夫人就是看上了糜竺的「資產巨億」,糜竺也想因此加強自己的政治力量,以保護他的經濟利益,並進而成為地主階級的當權者。劉備迎娶的時候,糜竺「奴客二千,金銀貨幣以助軍資」,糜竺因此也領「贏郡太守」,後來糜竺「拜為安漢將軍,班在軍師將軍之右」。劉備迎娶孫權的妹妹,更是司馬昭之心。還有呂布的女兒,也是為了加強力量而嫁給袁術的兒子(沒有成功)。
當政治集團的根本利益發生衝突時,婚姻服從利益
當政治集團的根本利益發生衝突時,他們是不會顧及婚姻關係的,他們寧可犧牲私人的婚姻也要維護利益,因而造成了許多婚姻悲劇。前面說的曹整與袁潭的女兒的婚姻就是一個例子,劉備與孫權妹妹的婚姻更是如此。蜀漢與吳的根本矛盾是荊洲,一旦這個矛盾激化了,婚姻根本起不了任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