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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融像
孔融,字文舉,魯國魯縣(今屬山東曲阜)人,生於東漢元嘉三年(公元153年),建安七子之一,家世顯赫,為孔子十九世孫,七世祖孔霸曾擔任侍中之職,是漢元帝的老師,父親孔宙為太山都尉。
《三字經》中有「融四歲,能讓梨」之語。《後漢書》記載:孔融「年四歲時,與諸兄共食梨,融輒引小者。大人問其故,答曰;『我小兒,法當取小者。』由是宗族奇之。」
孔融四歲的時候,和幾個哥哥一起吃梨,孔融挑選最小的梨。大人問他為啥這麼做,孔融回答說:「我是小孩兒,按理當然要拿小的。」宗族的人對這個小傢伙感到很驚奇。
長大後的孔融善寫詩文,才華橫溢,在當時的文壇很有名氣,曹丕曾稱讚他的文章超越了當時的諸多大家,甩揚雄和班固至少十條街。
孔融代表作為《薦禰衡表》,創作的六言詩反映了漢末戰亂的現實,詩文大多散佚,明代學者張溥編輯了《孔北海集》。
孔融年少時就有「異才」,聰慧好學,受到名士李膺的賞識。
孔融十三歲的時候,父親孔宙去世,他因悲痛過度,需要有人攙扶才能站起身,州郡民眾都稱頌他的孝行。
中常侍侯覽嫉恨名士張儉,下令緝拿張儉,張儉和孔融的哥哥孔褒是好友,就跑到孔褒家躲藏。當時孔褒不在家,十六歲的孔融就代表哥哥容留了張儉。
後來,張儉逃脫了,朝廷將孔氏兄弟抓捕入獄,當時不知如何定罪。
孔融就說:「是我收留的張儉,不關哥哥的事。」孔褒表示:「張儉要找的人是我,我弟弟無罪。」
孔融的母親也說道:「年長的人應當承擔,是我的罪過。」朝廷最終判處孔褒有罪,孔家人爭著承擔罪名的事兒卻流傳甚廣,孔融因此聲名鵲起。
出了名的孔融開始逐漸膨脹,變得目中無人。和平原名士陶丘洪、陳留名士邊讓齊名,州郡官員以禮策命,他都不到場。
漢獻帝劉協在位時期,孔融歷任北軍中侯、北海相、青州刺史等官職。
孔融多次輕慢曹操,使得曹操極為不滿。
建安十二年(207年),曹操征討烏桓,孔融譏諷說:「大將軍遠征烏桓,使得海外蕭條,從前肅慎人拒絕進貢弓箭,丁零人盜竊蘇武的牛羊,可以一併討伐啊!」
當時,戰亂不斷,饑荒頻繁,曹操上書建議朝廷禁酒,孔融屢次給曹操寫信,要求取消禁酒令,言辭之間,多有傲慢無禮之語。
孔融是名揚海內外的人物,這種人的言論直接影響著輿論導向。
曹操認為孔融的存在,對自己篡權不利,大臣郗慮揣摩曹操的心思,於是搬弄是非,誣陷孔融誹謗朝廷。
曹操蓄積已久的忌恨終於爆發,他唆使丞相軍祭酒路粹上書,捏造孔融的罪名。
路粹說孔融「昔在北海,見王室不靜,而招合徒眾,欲圖不軌」,還說孔融散佈不法言論,曾說過:「我大聖之後,而見滅於宋,有天下者,何必卯金刀!」還曾和孫權有往來,惡意誹謗朝廷。
建安十三年(208年)八月,孔融被處死,時年五十六歲,同時株連全家,兒子都被誅斬。
孔融的罪狀中有一條是「孝行有虧」。孔融和禰衡聊天,說了一句大逆不道的話:「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慾發耳。子之於母,亦復奚為?譬如寄物缶中,出則離矣。」
意思是:父親對於兒子來說,沒有親情可言,探究源頭,不過是情和欲的產物;兒子對於母親來說,就如同在瓦罐裡放了一個東西,取出來,這東西就和瓦罐沒啥關係了!
這種言論在崇尚孝道的漢朝,無疑是離經叛道,狂悖至極。
至於這段話究竟是路粹的誣陷,還是孔融的酒後的胡言亂語,因史料有限,早已無法澄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