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歷史中,在沒有糧食的情況下,人們會自相啖食。這種恐怖的現象在現在社會一些地方還是有的。在古代,這種現象特別的多,在戰爭時期,這樣的現象是司空見慣的。
在古代的將軍在守城抗敵的時候,一旦糧草匱乏,往往會做同一件事,就是殺掉自己的小妾給大家充飢,於是將士用命,人人感動。小妾比妻子的地位要低下,不過妻子也只是丈夫的私有財產。有識之士不會為這事情去批判他們。他們記住的是這些將軍的勝利。
在三國演義中出現很多吃人大 現象,最著名的是劉安殺妻為劉備,這兩人也不會感到任何的道德壓力,因為在那是就有很多這樣的現象。而吃人肉對於劉備並不算什麼,劉備吃起人來也頗有享用野味之感。劉安為款待劉備,殺掉自己的妻子給劉備當野味享用,劉備得知後僅是「不勝傷感,灑淚上馬」。
而在歷史中羅貫中寫《三國演義》時安排劉安殺妻,是為了表現出劉備「得人心」,卻以「吃人」表現「人心」,真的是讓人不寒而慄了!這就可以一定程度反應但是歷史人吃人的黑暗。
面對「仁義」的劉備,劉安竟然可以對相濡以沫的妻子痛下殺手,看來「仁義」二字真是「吃人」了!而劉備竟然也只是對這種凶殘的行為「傷感」、「灑淚」,足見他的思想還是很有問題的,至少在這方面跟仁德兩個字一點都搭不上!不想過多的評價這個事件,但想想,如果放到當代,你見到一個吃過人肉的人會是怎麼感想的!
至於那個殺老婆的劉安,也算是個奇葩了,既然要孝敬劉備,大可以獻出自己的皮肉--這樣才可表示徹底的誠心,為什麼要去殘殺自己的妻子呢?看來劉安也未必心誠,他也是投機,認準了劉備定會發達,於是女人就該死了。羅貫中到此仍覺得未能盡興,又接著安排劉備將此事說與曹操,「操乃令孫乾以金百兩往賜之」。看來劉安賺了,一頓「野味」竟然賺了百兩黃金,至於後來劉安是否得到了劉備長遠的好處,羅貫中似乎忘記安排了,小人物總是被遺忘的。
在古代這種行為是不會受到人們攻擊的,再帶認為妻兒是自己的財產,他們可以隨意處理。而吃妾的肉更是小事情,知識作為現在的我們是不能容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