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慈(166-206年),字子義,東萊黃縣(今山東龍口東黃城集)人。東漢末年武將,官至建昌都尉。弓馬熟練,箭法精良。原為劉繇部下,後被孫策收降,自此太史慈為孫氏大將,助其掃蕩江東。孫權統事後,因太史慈能制劉磐,便將管理南方的要務委託給他。建安十一年(206年)太史慈逝世,死前說道:「丈夫生世,當帶七尺之劍,以升天子之階。今所志未從,奈何而死乎!」(《吳書》,《三國演義》為「大丈夫生於亂世,當帶三尺劍立不世之功;今所志未遂,奈何死乎!」)言訖而亡,年四十一歲。
太史慈身長七尺七寸,美鬚髯,猿臂善射,弦不虛發,是個真正的神射手。
自少已十分好學,後擔任本郡奏曹史。當時本郡與本州之間有嫌隙糾紛,是非曲直不能分,而結案的判決多以先讓有司(掌刑賞之官吏)知事者較有利。其時本州的奏章已先發去有司處,郡守恐怕落後不利,於是求取可為使者的人。太史慈時年二十一歲,被選為使,乃日夜兼程取道,抵達洛陽,先到公車門前等候,待見州吏亦至,才開始求通上章。太史慈假意問州吏道:「君也是前來欲求通章的嗎?」州吏答道:「是的。」太史慈又問:「奏章在哪裡?」州吏道:「在車上。」太史慈便說:「奏章題署之處確然無誤嗎?可否取來一視。」州吏殊不知太史慈乃是東萊人,便取出奏章相與。誰知太史慈先已藏刀於懷,取過州章,便提刀截而毀之。州吏大驚高呼,叫道:「有人毀壞我的奏章!」太史慈便將州吏帶至車間,跟他說道:「假使你沒有取出奏章給我,我也不能將其損壞,我們的吉凶禍福恐怕都會相等無免,不見得只有我獨受此罪。與其坐而待斃,不若我們俱同出走逃亡,至少可以保存性命,也不必無謂受刑。」州吏疑惑地問:「你為本郡而毀壞我的奏章,已經成功,怎堋也要逃亡?」太史慈便答:「我初時受本郡所遣,只是負責來視察你們的州章是否已經上通而已。但我所做的事卻太過激烈,以致損毀公章。如今即使見還,恐怕亦會因此見受譴責刑罰,因此希望一起逃去。」州吏相信太史慈所言,乃於即日俱逃。但太史慈與州吏出城後,卻潛遁回城通傳郡章,完成使命。州家知其事,再遣另一吏員往洛陽通章,但有司卻以先得郡章的原因,不複查察此案,於是州家受其短。太史慈由是知名於世,但他亦成為州家所仇視的人物,為免受到無妄之災,乃避居於遼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