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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東漢王朝時期的選官以及選拔然采的措施基本上是繼承了西漢時期漢武帝創立的察舉制,這種察舉制在建立之初為西漢中央政府選拔出了一大批優秀人才。察舉制選拔人才功能的充分發揮一方面是因為西漢中央政府對地方有著強大的封建統治力和控制力,另一方面在西漢時期,封建地主發展的勢力並不是十分膨脹,因此他們對於察舉制選拔人才的過程干預力度很小。
《漢書》載:"漢之得人,於茲為盛,儒雅則公孫弘、董仲舒,篤行則石建、石慶,質直則汲黯、卜式,推賢則韓安國、鄭當時,定令則趙禹、張湯,文章則司馬遷、相如。"
但是隨著西漢封建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許多在地方已經根深蒂固的官員以及封建主們,他們有著政治和經濟上的絕對優勢,因此他們也就是負責察舉制選拔人才的官員取得了一定聯繫,察舉制也就開始逐漸變質了。到了西漢後期,察舉制基本上已經被地方權貴所掌握,因此選拔出來的人才都是這些地方豪強勢力或者世家大族的親信,隨著西漢末年的戰亂,察舉制一度被荒廢。
察舉制
東漢王朝建立之後,伴隨著中央政府建設新政權對於大量人才的渴望,察舉制重新被啟用,並且從光武帝時期就對於這種西漢晚期開始變質的選官制度進行改革,不斷加強監督力度。但是東漢王朝時期的察舉制度並沒有真正公平地實施多久就開始被宦官和外戚勢力所壟斷,他們借助自己掌握朝政的優勢,不斷干預地方選拔人才的原則,盡量扶持自己的黨羽上位。
東漢末年再次陷入了激烈的戰亂和軍閥勢力割據的狀態當中,因此察舉制也一度因為混亂的局面而無法進行。曹魏逐漸完成統一北方的大業之後非常注重人才的選拔,不過察舉制此時也沒有得到恢復,曹操主張唯才是舉的選拔方針,魏文帝時期則創立了九品中正制,察舉制正式被歷史所淘汰。曹魏時期這兩種選拔人才的政策加強了其對於北方地區的治理以及之後中央和地方官制的改革。
許褚
曹操時期"唯才是舉"選拔人才原則的制定
曹操自從變賣家產率領數千家丁子弟武裝起義之後,就知道自己的軍事武裝在當時天下地方的軍閥勢力中只不過是一葉扁舟,自己也只是小角色。因此曹操認為人才對於自己勢力的擴張非常重要,因此在起義之初曹操就通過其愛才之心相繼招來了許褚、典韋、荀彧、郭嘉的文臣猛將。這些人為之後曹操在鎮壓黃巾軍以及在北方與袁紹爭霸的戰爭中獲勝提供了巨大的幫助。
比如官渡之戰兩軍相持之時,曹軍由於軍力有限因此需要主動出擊與袁紹大軍決戰,否則軍糧供給方面將會給曹軍很大困擾。袁紹則認為自己兵猛糧厚只是一味與曹操相互僵持,無奈袁紹本人剛愎自用卻不聽下面謀士參謀的建議,甚至污蔑當時的謀士參謀許攸。這才有了後來許攸投降曹操貢獻火燒烏巢的妙計,曹操對於深夜來降的許攸沒有任何污穢之詞,而是非常高興。
《三國誌》載:"知人善察,難眩以偽,拔於禁、樂進於行陳之間,取張遼、徐晃於亡虜之內,皆佐命立功,列為名將;其餘拔出細微,登為牧守者,不可勝數。"
廣納賢才
這樣的表現令許攸認識到了曹操的惜才之心,火燒烏巢就是許攸送給曹操的見面禮,由此曹操得以取得官渡大戰的勝利,奠定了稱霸北方的基礎。在完成北方的基本統一之後,曹魏對於人才的需求更加強烈,當時東漢時期的察舉制已經在選拔人才的標準和原則上都傾向於經學之術、門第,選拔出來的人才都是一些空談儒家之道、缺乏實幹精神之輩,這令曹操逐漸放棄了察舉制。
"唯才是舉"充分體現了曹操對於當時治世能人的渴望,他曾經連續五次向天下發佈招納賢人的法令,規定任何有能力治國、打仗之人不論出身、不管是否是戴罪之身、逃犯全都可以受到曹魏政權的重用。與此同時,曹操在選拔人才的時候由原來注重門第、經學之術開始轉為以品德修行為主,並且十分注重整頓吏治,保證曹魏政權的清明之風。
許攸來降
魏文帝時期"九品中正制"的確立
曹操時期"唯才是舉"的選拔人才的策略的確為當時的曹魏政權吸引了大量的能人志士,他們有的善於治理國家,例如貿玠、崔琰等,有的善於征戰,有領兵打仗之才,如於禁、樂進、張遼等人都是三國時代的猛將。這些人為曹操統一北方做出了傑出的貢獻,並且為鞏固曹魏政權對於北方地區的統治以及經濟的恢復也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曹操去世之後,其子曹丕繼位並且在當年發動政變直接將漢獻帝劉協廢除,自立為帝,定國號為魏。曹丕稱帝之後意味著曹操時代挾天子以令諸侯的局面正式結束,由此開始了曹魏作為一個獨立的且公開的政權開始了對於北方地區的統治。為了能夠完善曹魏的統治機構,曹丕先後與大臣商議進行了人才選舉、政治機構的調整等方面的策略。
曹操的文臣武將
曹丕在穎川士族陳群的建議下出台了以品德和門第為中心的選拔人才的標準。曹操時期選拔人才又開始的不論出身、性格,到後來的注重品行,體現人才需要緊張程度的變化。曹魏政權統一北方之初正是人才緊缺的時期,因此對於人才的選拔標準也就放寬了許多,但是隨著北方統治的穩定,在人才方便開始注重了質量,也就是品行為主。
根據曹丕時期九品中正制的規定,當時選拔人才的標準主要分為以德才和門第為考核中心的"品"以及以中正官評價為中心的"狀","品"標誌著被選拔人才是否具有中央選官的標準,而"狀"則是一種客觀評價來為中央提供信息。兩者相互補充,並且按照"品"進行分級,一共分為九品,這種分級原則很大程度上受到當時地方豪強勢力的左右。
《晉書》載:"其始造也,鄉邑清議,足為勸勵,猶有鄉論餘風。中間漸染,遂計資定品,使天下觀望,人棄德而忽道業,爭多少於錐刀之末,傷損風俗,其弊不細。"
地方士族
魏文帝時期曹魏政權的官制改革
九品中正制實行之初的確為中央選拔了大量的人才,這些人才不論是從品德還是門第上來說都屬於當時社會上的優秀之輩。為此曹魏政權此時得益於這些優秀人才的引入開始針對當時官制中所存在的弊端進行了改革,首先針對的就是中央集權制度的加強。東漢時期,尚書檯一直作為重要的決策機構,錄尚書事實際上就是宰相,因此對於皇帝的權力限制很大。
魏文帝為了加強皇帝的權力,扶持了中書監、令的地位,他們開始逐漸成為魏文帝的參謀集團和決策時的主要人員。中書監、令逐漸在職權範圍上和尚書省相重合,並且驅逐了錄尚書對於重要事務的決策和行政之權。中書監、令地位的上升實際上體現了皇權與相權的鬥爭,中書監、令官品較低十分利於皇帝的控制,自然也就成為新一代決策機構。
於禁
中書監、令在逐漸成為了曹魏政權的中樞機構之後,尚書省的職權也逐漸出現了變化,雖然其官品依然很高,但是在實際職權上主要負責處理一些不重要的事務,逐漸喪失了原來的決策職能,開始向一般的行政機構轉化。在地方的官制改革中,東漢時期地方逐漸固定的州郡刺史制度,刺史得到了正式確立。
《通典》載:"魏置中書省,有監、令,遂掌機衡之任,而尚書之權漸減矣。晉以後,所掌略同,遷職又解交,本漢制也。至於晉、宋,唯八座解交,丞郎不復解交也。"
這種確立的直接影響就是原來東漢時期州、郡、縣三級制的雛形到曹魏時期已經全部定型,刺史正式成為了凌駕於郡縣之上的州一級行政區劃。不僅如此,地方州刺史的權力相較於東漢時期有著很大的提高,這些刺史不僅掌握著一方的財政大權,更具有威脅的是他們掌握著強大的軍事力量,這始終對於中央的皇權都是一種巨大的威脅。
魏文帝
評價
從曹魏時期所採取選拔人才的政策當中我們可以發現,在那個群雄逐鹿、狼煙四起、軍權至上的時代能夠注重人才的選舉和培養是非常難得。而曹操被稱為"治世之能臣,亂世之梟雄"我想對其評價也是非常貼切的。曹操固然詭詐,但是其愛才之心應當是值得肯定和稱讚。況且在那個時代,沒有點政治博弈的心機又怎麼能夠成功立足於天下呢?
曹操時期的選人標準所體現出的變化,也是當時其勢力不斷發展壯大的具體體現。起兵之初,曹軍各方面都需要人才,尤其是善於用兵打仗的謀臣猛將,然後當曹操取得官渡大戰的勝利逐步統一北方地區之後,此時的曹操已經逐漸成為了主政一方的政權勢力,並且三國鼎立的局面也已經確立。
因此曹魏方面所需要的人才在選拔標準上也出現了轉變,此刻曹魏最需要的就是能夠治國安邦的理政之才。要想將北方地區置於曹魏政權的強大統治力之下,需要從各面進行加強中央集權的改革,而東漢末期以來官場的貪腐腐敗無能之氣又令曹魏統治者十分反感,因此便制定了以品德為首的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一方面有效解決了曹魏政權對於治國理政之才的需求,另一方面對於門第的要求逐漸越來越高,使得廣大出身平民的有識之士上進無門,就此也就奠定了世家大族今後發展的政治基礎。這種現象充分體現了曹魏統治者對於地方世家大族勢力的妥協,門閥士族的出現就是九品中正制的直接結果。
參考文獻:《三國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