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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曹魏算是三國第二個被消滅的政權,因為司馬炎建立晉國的時候還並沒有消滅東吳。估計曹操也是萬萬沒想到,自己辛苦打下的基業竟被司馬家篡權成功了。為什麼曹操、曹丕和曹睿三代君王都沒能防住司馬懿呢?難道真的是因為司馬懿活的太長啦?其實司馬家族奪取曹魏政權也不全是壞事,可能還促進了曹魏的發展,而且也是對皇權的一種反抗。
曹魏的政權,從公元220年開始,形式上維持到公元265年,為晉所代替;但實際上,從公元249年司馬懿殺曹爽後,政權就已經是掌握在司馬氏家族手裡;這一年是魏晉政權交替的關鍵性的一年,司馬懿雖然沒有做皇帝,但他是魏晉政權交替中一個最重要的人物。
司馬懿和他的兒孫為什麼能夠奪取曹魏的政權而代之呢?這要從當時客觀歷史發展的具體條件和曹魏、司馬氏政權性質對當時具體歷史情況的適應和不適應上來說明。
自東漢以來,和中央皇權勢力相對抗的地方豪強勢力興起,這個地方豪強勢力在經濟上社會上有強大的鞏固的基礎。黃巾起義失敗、東漢帝國瓦解後,豪族勢力更為發展。
曹操起於這種歷史環境中,曹操也是這些地方豪強勢力中的一個。曹操集團在逐漸擴大發展中,也就更加吸收了許多地方豪強勢力,成為自己集團中的骨幹。但曹操和別的地方豪族集團是存在著區別的。曹操的祖父曹騰是個宦官,桓帝時為中常侍,大長秋。所以曹操的家世是屬於宦官系統的。這一系就從東漢以來是中央皇權的依附物,是站在皇權一邊和世家豪族對立的。
曹操一出手,對於世家豪族勢力就是採取打擊政策的。曹操二十歲的時候,舉孝廉,為郎,除洛陽北都尉。他初入尉廨,就「繕治四門,造五色棒,縣門左右各十餘枚。有犯禁者,不避豪強,皆棒殺之」(《三國誌·魏志·武帝紀》注引《曹瞞傳》)。後來,他做濟南國相,「國有十餘縣,長吏多阿附貴戚,贓污狼藉,於是奏免其八。禁斷淫祀,奸宄逃竄,郡界肅然」(《三國誌·魏志·武帝紀》)。
在迎接漢獻帝劉協都許以後,曹操是實際上的政權掌握者,是皇權的代表人。在他向國家政權的掌握者路上發展的時候,他的集權主義和世家豪族的地方分權主義的矛盾就慢慢地更加顯露出來了。對於世家豪族,曹操逐漸採取打擊的政策。
袁紹是汝南豪族,袁紹在河北時的政治,就完全是世家豪族的政治。曹操取得河北後,就一反其道而行。
《魏書》記載他取得河北後曾下令說:「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袁氏之治也,使豪強擅恣,親戚兼併,下民貧弱,代出租賦,衒鬻家財不足應命。審配宗族至乃藏匿罪人,為逋逃主。慾望百姓親附,甲兵強盛,豈可得邪!其收田租畝四升,戶出絹二匹,綿二斤而已,他不得擅興發。郡國守相,明檢察之,無令強民有所隱藏而弱民兼賦也。」(《三國誌·魏志·武帝紀》注引)
曹操對於手下能打擊豪強的人都是非常鼓勵的。楊沛為長社令,「時曹洪賓客在縣界,徵調不肯如法,沛先撾折其腳,遂殺之。由此太祖(曹操)以為能」(《三國誌·魏志·賈逵傳》注引《魏略》)。滿寵為許令,「時曹洪宗室親貴,有賓客在界數犯法,寵收治之。洪書報寵,寵不聽。洪白太祖,太祖召許主者。寵知將欲原,乃速殺之。太祖喜曰:『當事不當爾邪?』」(《三國誌·魏志·滿寵傳》)
曹洪是曹操的族弟,戰爭中救過曹操的命,是豪族大家,賓客布在各地。楊沛、滿寵能打擊曹洪賓客的「徵調不肯如法」或「犯法」,曹操就稱之曰「能」,稱之曰「當事不當爾邪」,這可看出曹操對豪族的態度。
規矩老實一點的豪族,就向曹操俯首帖耳地臣服。如豪族李典,在黃巾起義時合賓客部曲數千家隨曹操。及曹操破袁紹,李典自請以宗族部曲三千家徙魏郡(曹操封地)。
曹操強化集權的政策,也表現在他所採取的封國制度上。曹操對於功臣的封立,多是只有虛號而無實封的。有實封的,封地和封戶也是很少的。除張繡外,諸將封戶未有滿千戶的。曹操的集權政策也為他的子孫所繼承。
魏文帝對於各封戶本已很少的封侯,還採取漢武帝推恩的辦法,從他的封戶中分出一部分封他另外的兒子為列侯。
魏的同姓封國,情形更慘。皇帝的子弟,名義上雖也封王,而實際上卻毫無實權,甚至毫無自由,和囚徒一樣。皇帝對諸侯王管制極嚴。法令規定:諸侯王皆須就國,不得停留在京師,諸侯王不得輔政,諸侯王也不得和別人來往。
《三國誌》的作者陳壽評述魏的封國說:「魏氏王公既徒有國土之名,而無社稷之實,又禁防壅隔,同於囹圄。」(《三國誌·魏志·武文世王公傳》)另一位史家也說:「雖有王侯之號,而乃儕於匹夫,縣隔千里之外,無朝聘之儀,鄰國無會同之制,諸侯遊獵不得過三十里。又為設防輔監國之官以伺察之。王侯皆思為布衣而不能得。」(《三國誌·魏志·武文世王公傳》注引袁子曰)
所以,我們看得出來,在曹魏政權下有兩種力量在矛盾著,一種是集權的力量,一種是日益發展起來的世家豪族勢力。
司馬氏對曹魏的政權爭奪,正是代表著世家豪族對集權政治的反抗。在曹魏中央集權政策的控制下,這些地方勢力的世家豪族雖然不敢公開反抗,但對集權蘊藏著不滿。
在王凌計劃起兵反對司馬懿之前,他的兒子王廣曾有一信勸他不要起事,信上說:司馬懿誅殺曹爽及其同黨,「同日斬戮,名士減半,而百姓安之,莫或之哀」(《三國誌·魏志·王凌傳》注引《漢晉春秋》)。所謂百姓,當然是指的一般世家豪族階級,不會是勞動人民。百姓的「莫或之哀」,正說明世家豪族是不同情曹氏的。
魏明帝時,兗州刺史王昶曾指出這是曹魏政權的危急。他說:「魏承秦漢之弊,法制苛碎,不大厘改國典,以准先王之風,而望治化復興,不可得也。」(《三國誌·魏志·王昶傳》)但王昶這種微弱的呼聲,在曹魏中央集權打擊豪強的大氛圍中,沒有被注意。
東漢以來發展起來的世家豪族,其勢力是強大的。漢末以來分散性的地方經濟的發展,更是促進分權的世家豪族勢力發展的物質基礎。在當時的具體歷史條件下,它是有可能衝倒集權政治而成為政治上的支配力量的。掌握著這一歷史條件的便是司馬懿父子。
曹氏與司馬氏的鬥爭,是集權和分權的鬥爭,是專制皇權和世家豪族的鬥爭。司馬氏的勝利代表著分權的世家豪族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