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早期諸侯混戰,要想不被他人吃掉,就必須保有自己的軍隊,這樣一來,這諸侯就成了軍閥。軍閥時代有一個特點,兵將都是香餑餑,因此不管是將軍的驕橫,還是士兵的搶掠,和諸侯那個最大的利益相比,就都變成了小事。這樣就形成了一種現象——兵連禍結。打仗是個危險的差事,說不定哪一天就會沒命,這諸侯還是將軍又不能按時發放軍餉,因此,燒殺搶掠往往就和戰爭聯繫在了一起,於是就有了「戰火」、「兵火」等詞語。軍閥混戰時期的顯著特徵就是軍隊紀律很差。但是,大浪淘沙,隨著戰爭的深入,一些只知道縱兵搶掠的軍閥是會很快被淘汰的,而一些想成大事,有作為的諸侯隨著自己力量的壯大,也會逐步地在加強軍隊的軍紀。那麼,三國真正紀律嚴明的是哪一次戰役呢?
說到三國紀律嚴明的戰役,人們總是會先想到曹操割發代首的故事。那是在曹操出征時發佈過一道命令,行軍經過麥田,不得踐踏麥子,違反者處死。但是,曹操自己的馬卻受到驚嚇竄入麥田之中,踩到了一片麥子。曹操招來主簿,要求治自己的罪行。主簿說,按照春秋的大義,刑罰是不能施加於至尊身上的。曹操說:「我制定的法令自己違反了,又怎麼能統帥約束下屬呢?然而,我作為一軍統帥又不能自殺,那就讓我自己來處罰吧。」於是拔出劍來割掉一縷頭髮扔在地上。
不過,這件事情是存在著爭議的。。一方面,有人認為曹操這是重罪輕罰,是一種虛偽欺詐的表現;另一方面,也有人認為割發的確是一種刑罰,曹操割發代首,是一種嚴於律己的表現。這樣說來,曹操的這次申明紀律的事件,就變成了對於他個人行為的一種評判。三國還有一次真正的紀律嚴明的戰役,那就是呂蒙偷襲江陵戰役。
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關羽發起了襄樊戰役,自己親率大軍圍攻樊城的曹仁。但是,關羽對東吳是存有戒心的,於是他留下了很大一部分兵力守衛公安和南郡。荊州對於東吳是至關重要的,孫權企圖是奪取整個荊州,於是,孫權就採取了呂蒙的建議麻痺關羽。孫權公開發佈命令召呂蒙回建業治病,關羽果然上當,就撤走了很大一部分防守兵力趕赴樊城。孫權派蔣欽率水軍進入沔水,防止關羽順流而下迅速回歸,讓陸遜進至夷陵,防止劉備前來支援,命令呂蒙帥大軍直趨江陵。呂蒙來到尋陽(今湖北黃梅西南),將戰船偽裝成商船,搖櫓兵都穿著白衣扮作商人,晝夜兼程,來到關羽設置在長江岸邊的哨所。東吳軍將哨兵全部捆綁起來,嚴密封鎖消息,悄悄來到了南郡,等到公安守將符士仁、南郡太守糜芳投降,關於還不知道消息。
呂蒙入城,將關羽部下的家屬全部抓獲。但呂蒙卻對他們進行了安撫慰問,嚴格命令軍中不得騷擾居民家庭,不得到百姓家中索求強取。這道命令並不特別,不同的是執行非常嚴格。呂蒙手下有個軍士,和呂蒙來自一個地方,都是汝南人,他拿了老百姓家一個斗笠,用來覆蓋官府的鎧甲,呂蒙認為這是違反了軍令,還是把他給殺掉。在呂蒙看來,不能因為這個人是自己的同鄉,就可以不執行軍令,他也知道這個人可能有點兒冤,但還是含著淚把他殺掉。這件事情讓軍中非常震驚,就是東西丟棄在路上也沒有人敢據為己有。關羽留在江陵城裡的財物,呂蒙也一點不動,封存好了等待孫權前來接受。
這樣做帶來了兩個好處,江陵城內平靜如常,就好像並沒有發生過戰爭一樣;關羽手下的官吏和兵士沒有了鬥志。關羽在從樊城撤退的路上,多次派使者和呂蒙通報。呂蒙總是優待關羽的使者,還讓他在城內走動,瞭解各家各戶的情況。回去後,這些使者就告訴大家,家家都平安無事,受到的待遇比平時還要好。就這樣,關羽手下大部分兵士逃散,投降了東吳,關羽也因此兵敗被殺。
有人詰問,關羽遭到東吳偷襲,劉備為什麼不發兵相救?這當中當然有古代消息傳遞慢、劉備忙於稱王等因素,但是不是更多的原因在於這勝敗轉換太快,劉備來不及做出反映有關?關羽在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秋天的七月發起樊城戰役,八月擒獲於禁,孫權在這年的十月向曹操提出出兵支援荊州。孫權在這年閏十月來到荊州,此前由呂蒙發起江陵之戰,十二月關羽兵敗被殺。也就是說,關羽從撤兵到被殺,只有三個月的時間,這在古代用兵是很難來得及做出調動部署的。而關羽又是輸了一個乾乾淨淨,恐怕劉備得到消息時,荊州已經沒有了他的一兵一卒!這一切的原因都是因為太快。關羽所以會迅速失敗,是因為軍隊逃散投降,而軍隊的逃散投降又是因為家裡平安,再往前探尋原因,就是呂蒙執行了嚴格的軍隊進城紀律。如果從這個方面來看待問題,呂蒙的這次的江陵之戰,真可以稱上是紀律最為嚴明的一次戰役,尤其是,它所產生的效果是無與倫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