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丕的《典論》是中國文學批評史上第一篇專題論文,在它之前出現的文學批評著述,或從一種體裁著眼,如《毛詩序》:或就某一部作品立論,如王逸的《楚辭章句序》,都不是從文學基本理論的角度來揭示帶有普遍意義的規律,範疇和命題的。然而曹丕的《典論》全文雖然僅有六百餘字,但所論及的內容就已涉及到了文學批評的態度,文體風格特徵的區別,作家的才性與作品風格的關係以及文章的社會地位和作用等方面的重要的理論問題。《典論》所論及的問題雖有略引端緒,未及詳伸言辯的不足,但它所提出的問題對後世的文學批評產生的影響無疑是深遠的,成為建安時代文學自覺的一個重要標誌,也開啟了中國文學理論批評自覺的端倪。由於《典論》在中國文論史上佔有的地位十分重要,因而它也就為歷來的文學史及文學批評史方面的研究者所矚目。從各個角度對該篇闡發文意或發掘其理論內含的專題研究可謂代不乏作。
《典論》一書二十篇,有人認為「是曹丕做太子時寫成的一部具有政策性的理論著作,意即曹魏一代制定國策所必須遵循的法典。」這種看法值得辯析之處在於曹丕於建安二十二年(217)立為太子,《典論》成書當在本年,但全書並非一時書寫,據此推算,說《典論》是曹丕為太子時所寫,恐不準確。那麼,曹丕在身為太子之前僅以一王子的身份,上有漢天子,下有乃父曹操在國位,他能否制定國策法典,這是得懷疑的。另外,《典論》一書既有政治性的論文,也有記敘性的散文,像《論文》這樣的篇章乃是探討藝術理論問題的作品,顯然不能上升到國策法典的地位去對待。所以,按今人的眼光來衡量,把《典論》一書看作一部綜合性的理論著作是較為合適的。《典論》一書名稱的取定,恐怕就能反映出該書的性質及作者的寫作目的。「典者,常也,法也。」曹丕既稱該書為《典論》,也即有取其不刊之論的意思。
曹丕把《典論》一書頒示於人其子魏明帝曹叡又又在他死後將該書刻石立於廟門及太學,將其與「石經」並列,表明在曹丕父子的心目中把《典論》一書視為「不朽之格言」的經典著作,其地位堪與儒家經書相比並。同時也表明曹丕作此書的目的,顯然是出於「立言不朽」的人生追求,欲以「成一家之言」的著作承載文名,永垂後世。這不僅從曹叡又刻石以傳乃父聲名的具體措施上得到了印證,而且曹丕本人對此也曾有過明確的表白。
《典論》是一部「成一家之言」的理論著作,其性質為「不朽之格言」,其地位被當時的統治者視為堪與儒家經書相比並的經典性立言之作,而作者曹丕撰述此書的目的也正在於欲藉此傳播自己的文名於後世,實現人生不朽的意願。然而《論文》作為《典論》一書總結文壇創作經驗,探討文學內部規律諸方面問題的批評專論,其本身又有專門的論說題旨。
作者寫《論文》意圖是什麼,然而對於這樣一個問題,既往的研究者們依照各自的理解見仁見智,以致形成了多種說法。有人認為《典論第三類意見認為文章是泛論各種文學理論問題的,因而把它視為綜合論文的理論文章,這三類意見各有道理,因為它們都是著眼本文各段文字的文意,從不同角度分析該得出的有據之論。
進而可以探得曹丕懷有怎樣的動機,以怎樣的態度,選取怎樣的視角來對時人的創作加以總結並從中闡述一些對文學的規律性的認識的。對此,應該結合建安時代的社會背景及文壇創作的情況來加以研究。建安時期是「文學自覺」的時期,這一時期的文學繼先秦諸子散文,漢代辭賦所取得的輝煌成就之後,又迎來了五言詩的高度繁榮。建安文學獲得繁榮的原因是多重的,然而文學史研究者們每當論及這個問題時,都會指出君主的提倡和率先垂范,是促使建安文壇活躍的一個重要的推動力這樣一個歷史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