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允和貂蟬之間是什麼關係?是養父女還是主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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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允和貂蟬之間是什麼關係?是養父女還是主僕關係?

王允和貂蟬是什麼關係你知道嗎?不知道沒關係,三國網小編告訴你。

在《三國演義》中,貂蟬是司徒王允府中的奴婢。某一天,王允正在苦苦思索除掉董卓的良策,突然被花園裡出來的琴聲吸引。王允懂音律,他從琴聲中聽出了女人的哀怨:這分明是女子思春吶。王允勃然大怒,怒斥貂蟬不守婦道。

貂蟬不慌不忙解釋說,奴婢哪是為自己哀怨,只是看到大人整日愁眉不展,恨自己是女兒身,不能為大人分憂解難。

一句話澆滅了王允的憤怒,他這才注意到,花前月下的貂蟬,是那麼的楚楚動人。轉瞬間,王允誕生了一個大膽的想法:一女嫁二夫,離間董卓與呂布的父子之情。當王允將計劃和盤托出後,貂蟬表現出國家大義,毅然捨身配合王允的行動。

從那一天起,貂蟬搖身一變,被包裝成了司徒大人的女兒。王允先將她許婚給呂布,又引誘董卓垂涎貂蟬,將貂蟬送入董卓的銷金窟。然後王允又跑到呂布跟前聲淚俱下,控訴董卓不顧人倫,強奪兒媳,激反了呂布。

羅貫中的故事編得太精彩,剛硬的政治鬥爭中,摻雜了女人的柔美,和撩人的情感糾葛,「葷素搭配」,「明晦相間」,欲罷不能。可惜那僅僅是文學作品,很多情節一細推敲,立刻碎得慘不忍睹,索然無味。

比如,王允與貂蟬的關係,會演變成「純潔」的父女關係嗎?

根本不可能!現代人有一種誤解,認為中國在秦漢以後就沒有奴隸了,其實不然。帝制結構下,社會階層被分為三類:一類叫特權階級,獨指皇權;二類叫平民,或者叫自由民,又分為士農工商幾等;三類叫非自由民,也叫奴隸。

貂蟬的身份就是非自由民,俗稱奴婢。從性質上將,非自由民是主人的財產,不算人,不在編戶齊民範圍內,想給國家盡納稅義務的資格都沒有。

既然是主人的財產,主人就有權利決定奴婢的前途,甚至生命。比如主人可以把他(她)當禮物,贈送給別人。假如主人允許他(她)成婚,他們的後代也是主人的財產。如果主人相中謀位奴婢,她有義務為主人提供性服務。

當然,主人不必為此「負責」,下了床該幹啥還幹啥。除非此奴命好,給主人生了孩子,尤其是男孩。主人為了孩子的名分,不得不給奴婢一個自由民的身份。很可能,原先的奴婢,從此升格為妾,總算有了名分。

所以,被男主人相中,是古代奴婢脫掉賤籍的捷徑。

貂蟬是王允府上一名歌妓,或許是友人相送,或許是買來,亦或許世代在王家為奴。她的義務無非是為主人提供「娛樂」,以及招待客人的時候愉悅賓客。所以,王允佔有她,那是一件太正常不過的事了,有什麼大驚小怪的?

王允如果要替她脫籍不是難事,要收她為女兒,簡直是天方夜譚。按《三國演義》的情節,王允必須隱瞞貂蟬的真實身份,可是脫籍必須到官府辦理手續,隱瞞不了,哪像現代某些女人,想拜多少爹隨心所欲。

假如王允僅僅拿她當禮物,送給呂布,那就不存在婚約。請注意,呂布是士族階級,士族階級不能與奴隸有婚姻關係。這是一對無解的難題,《三國演義》講究的是可讀性,不會糾纏於這些細節末節,所以沒人關注這個漏洞。

呂布會不會在意貂蟬在王府的經歷?

如果是婚姻,一定介意,你王允讓一個婢女冒充女兒嫁給我,這是多大的侮辱?王允這麼做,不可能達到挑撥呂布與董卓關係的目的,相反只會招來呂布的猛砍。

假如不是婚姻,僅僅是給呂布送了一份大禮,呂布一定不會介意。世俗就是如此,別拿現代眼光看待。可是,假如呂布不介意,他會因此跟董卓翻臉嗎?相對於政治利益,這點矛盾太微不足道了。

所以,王允的這出一女二嫁大戲,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不可能成功。

那麼,怎麼解釋正史《後漢書》中的情節:呂布私通董卓的婢女,被董卓發現後,出於害怕找王允求救?

也很好解釋,婢女是董卓的私有財產嘛,你呂布私通婢女,不等於偷人家東西嘛,害怕是正常心理。

即便如此,我仍然覺得《後漢書》有避重就輕的嫌疑。董卓發現了呂布的「小偷」行徑,事實上並未作出任何反應。直接的證據就是,董卓遇刺那天,負責保衛工作的依然是呂布。可見,呂布私通婢女,至少在董卓眼裡不算大事。

其實董卓被殺,跟這些桃色新聞幾乎沒有任何關係,根子在於董卓太迷信自己的武力,失去了天下士族階級的支持。在洛陽,他徹底與關東豪門士族決裂,到長安,他又與西涼及關中士族集團決裂。

呂布就是西涼士族集團的一員,他本來依附於董卓。董卓也是西涼士族一員,他遷都長安,本意是依靠西涼集團,結果他依仗軍權,排擠西涼士族,讓他失去了最後一支支持力量。

這個結果,讓呂布意識到董卓敗亡在即,要趕緊與他脫鉤。所以,當王允像他伸出橄欖枝時,在呂布的眼中,那可是一根救命稻草吶,趕緊接住。

想想這些政治背景,「貂蟬」在其中的份量值得一提嗎?所以,讀《三國演義》和讀《三國誌》、《後漢書》,要採用截然不同的思維角度,一個哈哈笑,一個聲聲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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