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中國人之善良和平,謙恭仁愛,在這個世界上,是數得著的。但某個皇帝,某個軍閥,或某個什麼也不是,手中有殺人之權柄,一旦暴虐起來,那份殘忍之心,也著實可怕。古代在刑法中,有一條凌遲罪,那簡直比醫科大學裡的解剖課還麻煩。行刑的時候,劊子手要將犯人一刀一刀地割切,用刀必須達到三千多次,還要保證罪犯不能馬上斃命,所以,凌遲一個罪犯,常常要兩天工夫。這種處決的方式,已失去任何懲罰的意義,而是人類最醜惡的變態心理的殘酷發洩而已。
在中國舊小說中,有許多血淋淋殘忍的描寫。《水滸傳》裡那十字坡孫二娘開的黑店,如何將人肢解,肥的當餡,瘦的當臊,著書人一點也不覺得多麼不妥地津津樂道。武松為張團練所害,返轉來進行報復,不但將仇人的腦袋砍掉,連無辜的家屬,使女,也一併殺死,著書人描寫時,可謂有聲有色,淋漓盡致。等到李逵劫法場去救宋江,揮開兩把板斧,逢人就砍,許多看熱鬧的群眾,也成了刀下之鬼。揚州說書中,光這一段屠殺無辜的場面,能說上好幾天。這種以血腥為樂,以殺戮為快的殘忍心理,很足以表現人類潛意識中的惡本質的。
《三國演義》裡,曹操殺呂伯奢一家,殺管糧官,殺吉平,殺貴妃……充滿了血腥氣。而那個獵戶劉安,殺掉自己的妻子,掛在廚房裡,將她臂上的肉割下來,炒出幾盤菜餚來,供劉備食用,則是尤為令人髮指的殘忍。這是劉備被呂布趕出了小沛,匹馬逃難,且投曹操途中發生的事情。因為途次絕糧,夜宿一個獵戶家求食,此人聞豫州牧至,欲尋野味供食,一時不能得,乃殺其妻以食之。作者以平淡的筆墨,寫這一件慘絕人寰的事情,面不改色心不動,實在是很可怕的。
因仇立意殺妻者,有之,無心誤傷殺妻者,也有之。像劉安這樣把妻子當成一隻羊,一口豬,殺掉待客,還說是狼肉,自有人類以來,大概也少見的。雖然,在此之前,殺掉親生兒子,烹製成一道菜呈給君王者,在此之後,殺掉自己的愛妾與部下將士共餐者,這種人性泯滅的事,也並不乏見。無論如何,只是因為尋不著野味,而把老婆宰了拿她的肉來頂替,除非此人喪心病狂,是瘋子,實在是讓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人不能接受的。上帝在伊甸園裡,賦予亞當、夏娃那種男女情愛的本能,正是人類於搖籃中就有的最基本的感情,在此基礎上才得以子孫繁衍,才有這個生生不息的世界。姑且撇開這些不言,作為人,一個生命載體,有她幾乎是本能的求生慾望,只是為了貴客盤中的一道菜,就給殺掉。而視他的妻子,如同欄中圈養的豬羊雞鴨的這個丈夫,做出這種絕對是反人類的罪行,姑且把他當作神經上的不正常。但寫書的人寫了,不以為荒謬絕倫,評書的人評了,漠然不動感情,真是令人駭異。
毛宗崗評到這裡,曰:「劉備以妻子為衣服,此人以妻子為飲食,更奇。」只是有一點點不以為然的意思。李卓吾在回目後曰:「劉安殺妻,固非中道,猶勝呂布因妻而殺身者也。」雖然有否定之意,但覺得他殺妻殺對了,至少比呂布強。這位在當時屬於思想解放一流的李贄先生,竟不抗議一聲,就有些莫名其妙了。由此可見,人道主義,在古老的中國歷史的殘暴和愚昧中,是無法植根的。另一位《三國演義》的評點家李漁,可能有些看不過去了,此公是特別鍾情女性的。所以他從創作這個角度,發表議論:「欲以感切之事形容受之者之好處,不知言之太過,反成慘毒。文字不可太過,於此可見。」
愚昧和殘暴是一對孿生子,只要有愚昧,就有非人的暴行。時至二十世紀末的文明世界,不把人當人,尤其不把女人當人的種種惡行,在我們這塊土地上,難道就會完全絕跡了嗎?當然,中國史書上殺妻的有不少,最有名的當屬「吳起殺妻求將」。吳起殺妻已經相當黑了,但出發點是為了避嫌,而劉安殺妻的動機實在值得懷疑。要說真的崇拜劉備吧,像介子推一樣割自己身上的肉給劉備吃嘛!當時虎背熊腰的關羽、張飛也不在場,劉備和書生孫乾兩人的飯量會有多大?割個大腿夠吃了吧(當然也是不對的),犯得著殺人嗎?如書中所寫,「一婦人殺於廚下,臂上肉已都割去」,可見劉備吃了只胳膊,剩下的估計是劉安自己享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