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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新覺羅弘瞻是雍正帝的第六子,不過後來過繼給雍正的十七弟弟果親王允禮,名義上他已經是允禮的兒子了,這也在劇中和小說中引出了無限的遐想,但是竊以為那些事情都是不可能發生的,都是讀者和觀眾一廂情願罷了,我們轉入正題,弘瞻是弘歷的六弟,弘歷繼位為皇帝的時候他只有四歲,因此弘歷對這個幼弟也十分的喜歡,請當時的很有學問的人教導他,因此弘瞻也是一個相當有學問的人,等到他長大之後,乾隆對他也是委以重任。乾隆十五年弘曬剛滿18歲,乾隆就讓他管理武英殿、圓明園八旗護軍營、御書處、藥事房。又過了兩年,乾隆十九年又讓他負責管理造辦處事務。
弘瞻可謂是聖眷正隆,公元1738年果親王允禮去世,弘瞻成為了允禮的繼子,並且繼承了果親王的爵位此時的弘瞻虛歲只八歲,已經是一名親王了,隨著年紀的長大他變得浮躁起來,貪財斂財,弘曬喜好積聚錢財,自己的行為放縱不檢,對待下屬卻很苛刻嚴厲。本來很富有卻仍舊瘋狂斂財,他「居家尚節儉,俸響之銀,至充棟宇」。他還因開設煤窯而強佔平民產業。他恃寵自傲的種種作為,慢慢引起了乾隆的不滿。
但是他依然不知道悔改,在他的眼裡認為這都是小事,自己的哥哥不會把自己怎麼樣,因此他依然我行我素,只要不犯謀逆的大罪,自己沒有什麼事情,這個傢伙不知道量的積累可以達到質變吧,終於在一次弘曬和弘晝一起,至皇太后宮中請安,在皇太后座旁膝席跪坐,該處正好是皇帝平日跪坐之地,乾隆帝責備兩個弟弟「儀節借妄」 。最終乾隆皇帝給予了弘曬嚴厲的處罰:「1763年九月初四日貝勒弘曬交罰銀一萬兩,九月初九日廣儲司奏為銷毀親王金寶一顆。」弘曬由郡王降為貝勒,罷免了所有官職,連弘晝亦因於皇太后前「跪坐無狀」,被罰王俸三年。
也許直到此時弘瞻才感到事情的嚴重性,弘曬被革職後,閉門家居,抑鬱不歡,一病不起。病危時,乾隆帝親臨視疾,弘曬在衾褥間叩首謝罪。乾隆帝被手足之情所感動,嗚咽失聲,拉著弘曬的手說:我因你年少,故而稍加處分,以改變你的脾氣,想不到你會因此得這樣重的病。之後乾隆下令恢復弘曬郡王的封爵,但遺憾的是弘曬不久即死,在乾隆三十年(1765)三月初八日申時去世,年33歲,謚曰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