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十九年,漢獻帝劉協的伏皇后被廢,「下暴室,以幽崩」,罪名很蹊蹺,「陰懷妒害,苞藏禍心」。這是漢末最著名的一段公案,《後漢書》用「假為策」三字作了註解,暗示曹操對這位弱女子下如此狠手,有些莫名其妙。呂思勉先生曾懷疑另有隱情,曹操殺之屬於不得已,有為其開脫之嫌。 伏皇后的家族勢力,恰恰是漢末僅存的一股與曹操不合拍的力量,必須加以剪除。從案子偵辦過程與結果來看,大概情形也能反映他的這種心態。
建安十九年,漢獻帝劉協的伏皇后被廢,「下暴室,以幽崩」,罪名很蹊蹺,「陰懷妒害,苞藏禍心」。這是漢末最著名的一段公案,《後漢書》用「假為策」三字作了註解,暗示曹操對這位弱女子下如此狠手,有些莫名其妙。呂思勉先生曾懷疑另有隱情,曹操殺之屬於不得已,有為其開脫之嫌。
此案並不複雜,只是細節經不起推敲。
《後漢書》說,董承父女因衣帶詔被誅,「(伏)後自是懷懼,乃與父完書,言曹操殘逼之狀,令密圖之。完不敢發,至十九年,事乃露洩。」裴注《三國誌》也說,「伏氏坐昔與父故屯騎校尉完書,雲帝以董承被誅怨恨公,辭甚醜惡,發聞。」可見主要證據來自一封書信。那麼,伏皇后到底寫信沒?
董承的事情,發生在建安五年(200年),伏完死於建安十四年,如果確有這封書信,它是如何傳遞出去的?漢獻帝劉協投靠曹操後,「宿衛兵侍,莫非曹氏黨舊姻戚」,曹操的耳目太多了,後宮搞什麼小動作,不用過夜,曹操就會知道,那幾年怎麼沒被發現?十四年後又是如何被發現的?
伏皇后的父親伏完,是個學者型官員,深諳保身之道。比如建安元年,他以皇帝老丈人的身份出任輔國將軍,儀比三司。但他認為「政在曹操」,自己需要避嫌,於是主動請辭,轉而擔任一些沒有實權的閒職,得以善終。如果確有這封要命的書信,恐怕早付之一炬了,他不可能不為女兒的安危考慮。
也許這封信原本就子虛烏有,伏皇后很冤。
另外,《孝獻帝紀》的一則記載也讓人狐疑:「(建安十九年)十一月丁卯,曹操殺皇后伏氏,滅其族及二皇子。二十年春正月甲子,立貴人曹氏為皇后。」算算時間,短短36天,了結一個要案,冊立一個皇后,這麼短促,曹操急個什麼勁呀?問題和目的,大概都在這兒。
實際上,建安十八年曹操做的幾件事,已然預示了這個結果。其一,將全國十四州合併為九州,以鞏固自己作為丞相駕馭地方的權力;其二,將原來的幽、並二州及司州(今河南洛陽東北)的河東等四郡併入自任州牧的冀州,以進一步擴展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其三,將女兒曹憲、曹節、曹華三姐妹同時送人宮中,封為夫人,以抵禦殘存且頗為強大的後族勢力。
斯年春天,他還曾起兵四十萬,親征孫權,旋即退兵,說對方軍容嚴整,難以取勝,好奇葩的借口。我個人以為,他是在試探孫權的實力,劉備遠在西南,對中原腹地構不成威脅。這種試探暴露了他的守成心態,——就這麼著吧,六十歲的人了,有此霸業,足矣!也正是因為這種守成心態,促使他容不下任何危及其既得權益的力量存在,所謂「臥榻之側,豈容他人鼾睡也」。
伏皇后的家族勢力,恰恰是漢末僅存的一股與曹操不合拍的力量,必須加以剪除。從案子偵辦過程與結果來看,大概情形也能反映他的這種心態。
裴注《曹瞞傳》載曰:「公(曹操)遣華歆勒兵入宮收後,後閉戶匿壁中。歆壞戶發壁,牽後出。帝時與御史大夫郗慮坐,後被發徒跣過,執帝手曰:『不能復相活邪?』帝曰:『我亦不自知命在何時也。』帝謂慮曰:『郗公,天下寧有是邪!』」畫面感很強很淒慘,一副不容商量的架勢。
伏皇后的兩個兒子被鴆殺,六個兄弟以及宗族百餘人被連坐而死,流徙涿郡的,只有十九人,而且都是婦孺。
顯然,曹操是絞盡腦汁絕其後患的,這是一樁有預謀、分步驟製造出來的冤案。《拾遺記》裡說「伏皇后聰惠仁明,有聞於內則」,怕是言不由衷,尤其那個「明」字,簡直不著調兒。審時度勢,曰明。如果伏皇后在曹氏三姐妹同時晉封貴人的時候,識相些,知趣些,主動讓出皇后之位,我不知道曹操會怎麼處置啊,反正肯定不至於被偷偷殺死,更不會禍延家族。
故事無論悲喜,在此終將落幕。
對漢獻帝劉協而言,可資利用的宦官,早已成為歷史,如今外戚勢力也流水落花春去也,僅有的翻盤鏈條完全斷裂,他成了真正意義上的孤家寡人。建安二十年五月,曹操進爵魏公,加九錫、建魏國;六年後,曹丕代漢,魏王朝誕生,東漢正朔就此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