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23歲當縣長原因何在?曹操做官很早,剛成年就被地方官員舉薦為「孝廉」,做了「洛陽北部尉」。在洛陽干了三年,任期一滿,陞官挪窩,調到河南清豐縣當縣長(頓丘令)。時年二十三歲。
我們知道,漢代的公務員選拔程序分兩大類:一類是「策試」,和今天的考試相類似。一類叫「察舉」,由地方官員向上級政府舉薦,再由地方官員安排去做官。
曹操做公務員,沒有經過考試,是被安徽老家的官員作為孝廉推薦做官的。所謂孝廉,就是道德品質特別好的人。地方官員還可以舉薦另一種人才叫「秀才」,為避劉秀的諱,通常叫做「茂才」。舉薦茂才避舉薦孝廉難度大,擔負的責任也大。因為道德品質不好衡量,無法量化,工作能力卻不是那麼容易冒充的,舉薦不當要受到嚴厲處分。所以,地方官員熱衷於舉薦孝廉。
在那個年代,察舉是有指標限制的。一個60萬人以上的郡國每年只能推薦三名孝廉,不到60萬人但超過40萬人的郡國每年只能推薦兩名孝廉,不到40萬人但超過20萬人的郡國每年只能推薦一名孝廉,低於20萬人但超過10萬人的郡國每兩年才能推薦一名孝廉,低於10萬人的郡國每三年才能推薦1名孝廉。
當時,60人的郡國並沒有幾個,曹操的籍貫所在地沛郡,總共人口25萬人,地方官一年只能推薦一個孝廉。25萬比1,一個普通百姓想做孝廉,堪比登天。
曹操20歲就被舉薦了,做的是「洛陽北部尉」。這個官職負責河南孟津一帶的社會治安工作,兼管地方防衛和徵兵工作,相當於現在的公安局長兼武裝部長。三年後,擔任清豐縣長。
問題是:東漢後期屢有嚴令,從年齡上說,孝廉不能低於40歲,曹操被推薦時年齡僅20歲,顯然這其中存在著極大的貓膩。曹操曾說「年紀尚小,顧視同列中,年有五十,未名為老。」意思自己做官非常早,上班之後發現跟自己同一品級的官員很多已經五十多歲了,就那還算年輕幹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