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三國演義的時候,大家都知道,董卓、曹操等曾都是權傾一野的權臣。但是這些大雄小鬼在諸葛亮面前,鳥都不是。
諸葛亮才是整個三國裡最大的權臣。厲害之處是在位極人臣的同時,不光沒有受到上到大頭目下到下馬仔的怨言,而且還一直對其歌功頌德,這是何等的豐功偉績?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和珅連給他提鞋都不配!
當然,諸葛亮有才有智這是肯定的,蜀國的建立他是第一功臣。但同時,諸葛亮也是個又專權又好鬥的野心家。為蜀國的滅亡埋下了伏筆
一、重用關羽,更吹捧關羽,結果使關羽大意失荊州而慘遭東吳殺害。
關羽與劉備「寢則同床,恩若兄弟。」其個性高傲,目中無人,但也有通情達理的一面。諸葛亮對他的特點應當說是相當瞭解的。然而,當「羽聞馬超來降,舊非故人,羽書於諸葛亮,問"超人才可比誰類"時,諸葛對這種基本屬於瞭解情況的詢問,不是根據客觀情況如實相告,卻對關羽曲意奉承:「孟起兼資文武,雄烈過人,一世之傑,黥、彭之徒,當與益德並驅爭先,猶未及髯之絕倫逸群也。」這種不合實際的吹捧,使本來就個性高傲的關羽「省書大悅,以示賓客。」助長了他的自大情緒,埋下隱患於將來。及至後來陸遜假意稱頌他「小舉大克,一何巍巍!……將軍之勳足以長世」時,便「意大安,無復所嫌。」終於釀成了「大意失荊州」並遭到東吳殺害的悲劇。雖然荊州失守,關羽敗亡受多種因素影響,但諸葛亮的吹捧卻是他自我膨脹的催化劑。
二、重視法正,卻放縱法正,致使法正一生罪惡纍纍、黯然病逝。
法正原在劉璋手下為官,「為其州邑俱僑客者所謗無行,志意不得。」於是,暗中投降劉備,為引劉備入川立下大功,後又在攻取漢中的戰役中出謀劃策,功勳卓著,被劉備封為蜀郡太守,揚武將軍,「外統都畿,內為謀主。」然而法正任蜀郡太守後,德行方面並無改觀,「一餐之德,睚眥之怨,無不報復,擅殺毀傷己者數人。」這種違法亂紀的報復行為,引起同僚的不滿。有人對諸葛亮說:「法正於蜀郡太縱橫,將軍宜啟主公,抑其威福。」素以執法嚴峻著稱的諸葛卻說:「主公之在公安,北畏曹公之強,東憚孫權之逼,近則懼孫夫人生變於肘腋之下;當斯之時,進退狼跋,法孝直為之輔翼,令翻然翱翔,不可複製,如何禁止法正使不得行其意邪!」
對於法正的放縱,他人只是請諸葛轉告劉備,加以約束,作為軍師的諸葛亮不僅不答應,反而說其亂法有理,情有可原。那麼,諸葛亮為什麼會說出如此失刑政的話呢?可以從兩個方面找原因。一是諸葛不願得罪或得罪不起法正。因為法正此時的功績、地位、甚至智謀都在諸葛之上,且「亮又知先主雅愛信正,故言如此。」
其實,諸葛亮深知,此時在文臣中只有法正是自己最有力最現實的競爭對手,由於法正深得劉備寵信,自己是難以直接撼動其地位的,因此只有縱其進一步違法亂紀,以招罷官甚至殺身之禍,自己才有可能取而代之。只是諸葛亮的這一招「捧殺」尚未見大效,法正便病逝了。
三、使用黃忠,但時常壓制黃忠,致使黃忠一直屈居人下。
黃忠是劉備的主要將領之一,他作戰時,「常先登陷陣,勇毅冠三軍」,在攻取益州時立有大功,後又在奪取漢中的戰鬥中「推鋒必進……一戰斬淵」,再創奇功。因此,劉備決定提升黃忠為後將軍。而諸葛亮卻說:「忠之名望,素非關、馬之倫也,而今便令同列,馬、張在近,親見其功,尚可喻指;關遙聞之,恐必不悅,得無不可乎!」先主曰:「吾自當解之。」遂與關羽等齊位,賜爵關內侯。
黃忠戰功卓著,劉備獎進他,理所當然。而諸葛卻要劉備遷就關羽,壓制黃忠,作為軍師競可如此賞罰不明!這只能說明諸葛亮在處理此事時懷有私心。本來,關、張與劉備恩若兄弟的關係就是諸葛亮無法比擬的,馬超又是侯門之後,名望也很高,現在又提升黃忠為後將軍,其地位似乎超過了自己,這當然是他不願看到的,但又不便明說,只好借口怕「關羽不悅」來阻止。
四、明知劃吳危險,卻不制止,致使劉備死眾將亡
劉備建立蜀國後,也是眉毛鬍子一大把了,早就喪失了當初恢復漢室天下的雄心,基本也實現了自己的野心理想,一個編草鞋的,能坐上皇位,足矣!面對當時的魏、吳,其本心也就想著大家都安安心心的過幾年大平日子,多生幾個兒子,積蓄點後備力量。可這關二哥一死,不行,當年「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毒誓還是世人美談呢,加上張屠夫真心一鬧,這報仇是箭在弦上,不得不發了。
諸葛亮那也是順水推舟,劉備快下江南吧。憑諸葛亮當時在國內和對劉備的影響力,勸服劉備暫時放棄報仇或由其他人帶兵復仇,希望還是有的,可是他放棄了。
劉備你好好的去前線流血吧,那些對你忠心耿耿的小馬仔都帶去,我就在後面好好經營咱們的地盤。諸葛亮如是想。
劉備這一去,那就是一去不復返,連帶著張飛、黃忠、趙雲等最為忠心的馬仔都做了陪葬。
劉備、五武將,再加上最先跟著劉備的那一幫子元老,至此大部分都是死的死,老的老,要不是資質聲望都不夠,諸葛亮在蜀國的權力就達到了他一生的頂峰。後主阿斗尊其為「相父」,以父待之;國務政事「鹹決於相府」, 「政無鉅細,事無大小,鹹決於亮」,杖二十以上的案件都必須請決於諸葛亮,這樣的權利是什麼樣的權利?